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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定了!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个学区……

幸福长丰
2020-06-27 04: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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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可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义务教育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制定本区域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在6月25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查、备案。6月26日前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大门处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区划分要“不遗漏、全覆盖”)、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三)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1.本县居民子女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1)小学入学。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否则不能注册学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县教体局备案。

公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1-13日,报名时需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

县城地区。实验小学、师范附小、长新路小学招收水湖镇城市社居委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实验小学还需招收水湖镇小岗村、周巷村的适龄儿童;师范附小还需招收水湖镇谢户村适龄儿童;长新路小学还需招收在水湖镇务工的随迁子女入学。城南小学招收北至护城河(吴山路至杨公路段)、从杨公路向西沿康体路到罗塘路、从吴山路向东沿南一环路到站前路,南至北城路,西至罗塘路,东至站前路范围内居民子女入学。

北城地区。阿奎利亚学校招生对象为阿奎利亚小区业主子女、阿奎利亚小区建设拆迁安置户以及中奥花园小区业主子女。北城力高学校招收本小区及文一名门北郡的业主子女。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招收万科公园大道、万科中央公园、融桥天越、金地自在城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北城世纪城小学学区划分:蒙城北路以西,一期的(颐徽苑、祥徽苑、鸿徽苑、国徽苑、冠徽苑、帝徽苑、腾徽苑)业主子女就读北城世纪城学校,其中颐徽苑、祥徽苑业主子女小学还可以就近选择双凤半岛一号小学;三期(禄徽苑、康徽苑、庆徽苑)的业主子女小学就读北城实验小学。蒙城北路以东,二期(和徽苑、鑫徽苑、吉徽苑、泽徽苑、瑞徽苑、裕徽苑、锦徽苑)以及雅徽苑和荣徽苑业主子女就读北城世纪城第一小学。

其他北城地区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小区就近入学的业主子女,没有配套建设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学由所地在中心校依据学区划分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其他乡镇。其他乡镇小学招生由中心校按照学区划分,根据所辖学区学校学位情况、家长意愿等统筹、就近安排。

(2)初中招生。各初中招生学校主动与学区内中心校对接,加强招生政策的解读与宣讲,各中心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统一组织本学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体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或毕业证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县城地区。实验小学和师范附小小学毕业生仍实行电脑派位的办法组织入学,其中60%升入实验高中、40%升入城关中学,具体派位时间另行安排。实验高中初中部还可招收自愿就近入学的水湖镇中心学校毕业生。

北城地区。梅冲湖中学招收北城地区商住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初中学校并已实际入住的业主子女,在入学时,必须持房产证等材料报名。凤麟中学(原双墩中学)招收双墩镇辖区内居民及小区没有配套学校的业主子女,阿奎利亚魏武路校区(双墩初中)招收双凤开发区辖区内居民及没有小区配套的业主子女。

合肥北城中学东校区招收都荟上城、北城中环城、恒大帝景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上海师范大学合肥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万科公园大道、万科中央公园、融桥天越、金地自在城、科瑞北郡、华地森林语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北城世纪城初中学区划分:蒙城北路以西,一期的(颐徽苑、祥徽苑、鸿徽苑、国徽苑、冠徽苑、帝徽苑、腾徽苑)业主子女和三期的(禄徽苑、康徽苑、庆徽苑)业主子女就读北城世纪城学校。蒙城北路以东,二期的(和徽苑、鑫徽苑、吉徽苑、泽徽苑、瑞徽苑、裕徽苑、锦徽苑以及雅徽苑和荣徽苑业主子女就读北城世纪城初级中学;考虑到相对就近,其中的禄徽苑业主子女初中也可就读北城世纪城初级中学。

其他乡镇。一个乡镇有2所以上初中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入学学校。乡镇结合部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初中就读。

各中心校在7月4日至6日期间,携带入学材料到学生学区中学集体报名。

在外地就读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9日,到户籍(或房产居住)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线上或线下),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各初中招生学校要在8月20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实验小学和师范附小的毕业生电脑派位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2.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报名时间7月25-26日,补报名时间为8月3-4日),携带在我县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毕业证)等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中心校、中学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由中心校、中学根据区域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公办学校要按照县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智障、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各校要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校要按照《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1)军人子女等。①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执行。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文件执行。⑤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

(2)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县外事办出具证明,由居住地所在地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由房产所在地中心校或初中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烈士子女。

(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安置地中心校或初中学校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招生

1.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县教体局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师资条件、设施设备、班级班额、办学条件及规范办学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否则将不予建立学籍。

2.严格落实审批地招生。各校实行“审批地”招生,我县各民办学校在我县行政范围内招生,在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市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3.制定招生方案。各民办学校要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要确保招生简章信息合法、真实、准确。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核准、备案、同意后后方可发布。不上报方案不允许招生。各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经县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4.招生办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与公办学校一致,按照学生网上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招生。各校招生时间按照长丰县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公布的时间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招生。

长丰县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长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内。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丰县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周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长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长教体[2020]42号)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招生,我县各民办学校在我县行政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

三、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与线下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生及其家长应事先充分了解报名学校招生简章内容,承诺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1.网上报名。“户口簿”、“房产证”齐全或“一证”的、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小学毕业生可在各自毕业学校、一年级招生由学生家长负责统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流程提交报名申请。2.线下审核。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提交材料(居住证、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错时错峰到教体局规定的报名地点审核报名资格,县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后及时导入网上报名系统。

每个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二)信息录入与审核

每位学生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录入自己的基本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学生本人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入学资格。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即可,无需再进行线下审核。

(三)录取

1.直升生录取。黄冈、北少林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2.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县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4.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经县教体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但不得突破市域范围。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学区学校无学位的,由教体局就近安排;也可以参加未录满的民办学校二次招生。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补录。

(四)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招生实施办法、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报县教体局基教办,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二)加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2020年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提醒学生和家长不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

(三)严格防疫要求。县教体局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线下报名登记工作。提前公布线下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错时错峰安排线下报名工作。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各民办学校在接受社会咨询、开展学生入学注册等工作时,要严格执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县教体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在招生过程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年检不合格、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管理。各校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加强对境外课程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要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53号)精神,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要协助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校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将情况报教体局及当地政府,加快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需求,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严格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体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县教体局将继续紧盯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于违规招生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区域或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罚。对于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等处罚,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计入年检考核内容。

(三)营造宣传氛围。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新优质学校创建和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招生咨询电话:66671595

举报电话:66671693

附:长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长丰县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及计划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3日

长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长丰县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及计划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咨询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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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精彩回顾

来源:县教体局

原标题:《长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定了!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个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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