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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守护绿色无毒健康社会

汕头法院
2020-06-30 1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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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6.26”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毒品对人类有着巨大的危害。汕头法院一直将厉行禁毒、遏制毒品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去年至今年5月,汕头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48件292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5件273人,对46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不等刑罚。

01

案例一

陈某金、贝某勤贩卖毒品案

2019年8月1日凌晨3点多,潮南人陈某金开着其儿子的小汽车回家,在家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这辆小汽车的后备箱内,查扣了420瓶万咳疗牌“咳嗽水”。

原来,陈某金为了牟利,驾驶其儿子的小汽车到普宁市,以每瓶80元的价格向绰号“马大头”的同案人,购买万咳疗牌“咳嗽水”用于非法牟利。

据警方查实,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陈某金以每瓶160元的价格,先后3次共贩卖40多瓶万咳疗牌“咳嗽水”给同案人林某格。2019年7月,陈某金又以每瓶90元的价格,先后4次共贩卖60多瓶万咳疗牌“咳嗽水”给被告人贝某勤。

而买到这些咳嗽水的贝某勤,则在2019年7月至8月间,以每瓶250元的价格,先后5次共贩卖5瓶给吸毒人员柯某;又以每瓶240元的价格先后5次共贩卖5瓶“咳嗽水”给吸毒人员贝某。

普法

警示

卖“咳嗽水”为什么会触犯法律呢?

潮南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两被告人贩卖万咳疗牌“咳嗽水”,这种“咳嗽水”中含有可待因,可待因属于刑法第357条第1款规定的毒品。虽然这种“咳嗽水”每5毫升毒品可待因含量只有9毫克,但如果滥用的话,会造成依赖性或导致精神障碍等,也就是说这种“咳嗽水”不能长期服用,否则会成瘾,对身体造成伤害。

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金、贝某勤犯贩卖毒品罪,于今年1月20日向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判决结果

潮南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被告人陈某金本身没有吸毒,他贩卖这种“咳嗽水”纯粹是为了牟利,而被告人贝某勤本身有吸毒,他向被告人陈某金购买这种“咳嗽水”后,除自己服用外,还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也从中牟利。两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的“贩卖其他少量毒品”,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且均实施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此,潮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金、贝某勤做出判决。鉴于被告人陈某金、贝某勤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潮南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金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贝某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特别提醒

必须强调的是,提起毒品,可能大家首先想到的会是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等常见毒品,但其实一些家中常用药也含有与毒品类似的成分。

潮南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家中常备的一些止咳药、止痛药、感冒药也含有与毒品类似的成分,如果滥用,也会让人在身体和生理上形成依赖,成瘾难戒。如果违规贩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两被告人贩卖的“咳嗽水”,是一种用来止咳的药品,因其中含有可待因毒品成分,被国家列为管制药品。两被告人无经营资格,擅自卖给他人,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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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二

陈某弟贩卖毒品案

澄海人陈某弟本身是吸毒人员,为以贩养吸,他向另案处理的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一贩毒男子购买毒品海洛因和冰毒,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从中非法获利。据查,从2019年1月至10月初,陈某弟分别向4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海洛因22次,共计1.95克。

2019年10月8日11时许,民警在澄海区澄华街道西门老国道抓获被告人陈某弟,现场查获疑似冰毒1小包、海洛因6小包。经称重,缴获的毒品冰毒重0.95克、海洛因7.67克。经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扣的冰毒1小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海洛因6小包,检出海洛因成分。

经查明,被告人陈某弟共贩卖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共计10.57克。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弟犯贩卖毒品罪,于今年2月28日向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4月28日和6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陈某弟并非初犯,此前因犯贩卖毒品罪已经有过“二进宫”,2015年7月23日才刑满释放。澄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弟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贩卖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本罪的对象是毒品,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有偿转让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被告人陈某弟的行为,符合贩卖毒品罪的犯罪特征,所以认定其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弟提出其贩卖的毒品渗入底粉,查获的数量比实际数量多的辩解意见,合议庭经审理后不予采纳。

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刑法第357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2015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毒品数量认定问题,也明确指出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无论毒品纯度高低,一般均应将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认定为毒品犯罪的数量,并据此确定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所以按查证属实的已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数量认定其犯罪数量。

被告人陈某弟及其辩护人还提出现场查获的0.95克冰毒和7.67克海洛因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予以处罚,不能计入贩卖毒品的数量的意见,合议庭经审理后同样不予采纳。

2015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1、对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一般应当按照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购买的毒品数量无法查明的,按照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数量;

2、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对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所以对查获的冰毒,仍应计入其贩卖毒品的数量。

根据《纪要》的精神,对从贩毒人员的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数量,不分毒品种类。

澄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贩卖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根据刑法147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有两次贩卖毒品犯罪前科,构成毒品再犯,也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这一判决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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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继续重拳打击毒品犯罪

法院表示,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源头犯罪。

汕头中院法官:对严重毒品犯罪保持严打政策,严惩源头性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犯罪等,确保危害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受到严厉惩处。加强财产刑的适用,摧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

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还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汕头中院法官: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孤立少数为原则,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制造合成毒品犯罪的迅猛增长,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形势严峻,法院还将继续坚持严厉惩处制毒物品犯罪。只有切实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毒物品的管控,才能有效遏制下游制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制毒物品犯罪也是汕头法院依法严厉惩处的犯罪,对于其中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犯罪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适用重刑。

法院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和量刑平衡,同时,积极参与禁毒预防工作,立足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作用,以庭审为抓手,组织开展毒品案件庭审直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在全社会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

END

原标题:《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守护绿色无毒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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