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哈密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哈密零距离
2020-07-01 07: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已完成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自治区86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中,还有37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填埋等环境基础设施至今尚未建成。

二、整改目标:推进37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填埋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责任单位: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哈密市人民政府、哈密市工信局。

四、整改措施

(一)自治区方案整改措施:

1.制定新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1+3”行动计划。“1”即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新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3”即出台三项工作方案,制定新疆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新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督促各地各园区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的37个园区逐一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园区环保基础施建设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查,督促各地各园区加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或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2018年底前完成25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12个园区污处理设施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37个园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整改。

(二)哈密市方案整改措施:

1.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于 2020年9月底前建成投运。

2.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于2020年9月底前建成投用。

3.伊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6月底前达到投用条件。

4.伊吾工业园区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哈密市方案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完成建设及工程验收。2020年5月22日完成环评验收并投运,2020年5月27日伊州区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

2.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完成建设及工程验收,达到投运条件。2020年5月25日巴里坤县人民政府分别在门户网站、巴里坤零距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

3.伊吾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完成建设及工程验收,达到投运条件。2020年5月27日伊吾县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

4.伊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完成建设及工程验收,2019年11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达到投运条件。2020年5月21日伊吾县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哈密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哈密市工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1日,共7 天。

受理部门: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02-2256271

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7号人防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839000

END

原标题:《哈密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