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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

2020-07-03 02: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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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势力横霸乡里、引诱未成年少女卖淫、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为加快推进“六清”行动,6月30日,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旺苍县人民法院、青川县人民法院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案件一

苍溪4被告人横行乡里

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刑罚

基本案情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苍溪县漓江镇中坝村一组村民田某1等三姊妹(被害人)通过兑换本组土地、购买本组外迁户房屋等方式先后从“田家岩”迁入“刘家坎”居住。被告人刘某1、赵某、刘某2、刘某3等人认为“田姓成员”的迁入损害了中坝一组“刘姓成员”的家族利益,遂形成了以4被告人为代表的“刘姓成员”排挤“田姓成员”的宗族、家族势力。

犯罪事实

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4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闹事等手段,在漓江镇中坝村一组多次实施了恶意举报、破坏、霸占他人财物、断电阻工、破坏生产生活设施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一、聚众上访逼迫组长辞职

4被告人歪曲事实,举报“中坝一组选举田某1当组长不合法、工作不作为等,要求撤换重新选举;漓江镇政府给个人充当保护伞,非法霸占集体土地,违法建房等”。田某1被迫辞职后,刘某1指使“刘姓成员”推选刘某2当选中坝一组组长。

二、私分土地

2018年2月20日,在刘某1的邀约下,另外3被告人及部分“刘姓成员”,在未取得漓江镇人民政府、中坝村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瓜分了中坝一组外迁户流转给田某1三姊妹等人耕种的土地。当天私分了田某2准备修建房屋的宅基地,并挖掉了土地上的核桃树,栽植了桤木树苗。

三、阻止建房

2018年2月,田某1家在其购买的某住房原址上建房。同年4月份,刘某1指使刘某2前往查看并阻止。此后,赵某以田某2建房影响其公路通行为由,先后五次采取剪电线、拔电线插头等方式阻止施工。之后又用石头、泥土填埋了田某2挖好的茅坑(化粪池)。

四、损毁麦苗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刘某1通过指使弟媳和其他刘姓成员打除草剂、自己伙同妻子动手拔除等方式将田某3种植的小麦毁损。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4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二年内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4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4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刑罚。

案件二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引诱、介绍未成年人卖淫

旺苍8名被告人8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刑罚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白某、周某、李某、董某、刘某、温某等纠集在一起,为逞强立威、扩大非法影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船山区、旺苍县白水镇等地,实施寻衅滋事、引诱、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犯罪,造成2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白某为纠集者,周某、刘某、董某、李某、温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

犯罪事实

一、寻衅滋事

1.2018年9月2日21时,白某纠集被告人李某、周某、温某,携带2把砍刀,与邓某等人见面后,白某、温某持砍刀冲向邓某被劝阻。被害人谯某在旁打电话,被认为是“在打电话喊人,”温某即持刀将谯某双臂、左膝砍伤。

2.2018年10月下旬的一天,白某因不满意被害人王某1约其女友喝酒,遂携带双截棍、董某持砍刀对王某实施殴打。

3.2018年11月2日晚,周某、刘某对被害人杨某实施拳打脚踢,李某持钢管击打杨某背部。

4.2018年12月26日,白某因被害人王某2骚扰其女朋友遂邀约被告人刘某等人打王某2。当晚19时,刘某持棒球棒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白某等人用拳脚实施殴打。后又将被害人带至利州区宝轮镇街道,再次实施殴打。

5.2018年12月7日晚,白某、董某饮酒后途经某饭店门口时,说话声音太大,引起被害人石某质问,后二人手持朴刀、铁棍欲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被南河派出所民警当场制止。

二、敲诈勒索

2019年1月18日晚,白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被害人杨某购二手车未下户且拖欠100元现金为由,伙同其他被告人,将被害人杨某诱骗至旺苍县白水镇某院坝,对杨某实施殴打。还将杨某强行带至河堤处索要钱财,索财过程中,多次殴打杨某。刘某、赵某迫使杨某向白某下跪。因杨某拿不出钱物,遂将其强行带至某茶楼,迫使杨某出具了5000元的借款条据。

三、引诱、介绍他人卖淫

1.2018年6月至10月期间,周某以耍朋友为由获取吕某(女,生于2003年1月)(化名“小乔”)信任后,将吕某诱骗至遂宁市,并与被告人温某引诱、介绍吕某从事卖淫活动。周某利用聊天软件招揽嫖客后与温某将吕某接送至与嫖客性交易的地点,介绍吕某在遂宁市卖淫10次,获取嫖资12820元后交由周某支配。

2.2018年9月,董某引诱杨某(女,生于2002年12月)前往成都卖淫。董某等人在成都市区先后介绍杨某卖淫2次,获取嫖资6500元后交由董某支配。

3.2018年10月初至2018年11月期间,刘某、温某在遂宁、广元等地,介绍卖淫女卓某卖淫6起,获利3600元。

法院判决

白某纠集周某、李某、董某、刘某、温某与张某实施寻衅滋事4起,致1人轻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白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殴打、威胁、侮辱的方式,强索他人财物5000元,数额较大,并致被害人轻微伤,构成敲诈勒索罪。周某伙同刘某、李某实施寻衅滋事1起,参与白某组织的寻衅滋事1起、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0元、引诱、介绍未成年人卖淫10次,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引诱、介绍卖淫罪。其他被告人自行实施或参与白某组织的犯罪活动,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引诱、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白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判决:被告人白某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未遂)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周某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未遂)、犯引诱、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违追缴法所得12820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五年不等刑罚。

案件三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

青川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9年不等刑罚

基本案情

赵某、邓某、张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青川境内的乔庄、板桥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赵某、邓某为首要分子,张某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各被告人单独或伙同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犯罪事实

1.2013年至2014年,赵某、邓某与被害人赵某2共同承揽某工程,邓某承担了部分费用,但最终未做成该工程。后赵、邓找人贴身跟着赵某2要求了结费用。赵某2被迫支付了邓某30 000元,清偿了所有费用。2016年,赵邓二人至成都要求赵某2支付精神损失费,赵某2被迫出具了一张30 000元的欠条。后邓带人至赵某2的妻子徐某租住房内要钱;张某在青川拦截徐某;赵、张带人多次到徐某等人家中对其辱骂威胁。徐某被迫给了7900元。

2016年12月9日,徐某被迫按照赵、邓的要求出具了一张100 000元的欠条。后邓将该欠条丢弃。

2.2017年1月26日,4被告人没找到赵某2,就将其妻徐某手机砸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徐某家中,将冰箱、电视、影碟机、米、面、油、棉絮、卫星接收器、鸡、床垫、被套、摩托车等物品搬出,将冰箱、影碟机、卫星接收器砸烂并丢至院坝,将上述其他物品拉走、将摩托车骑走,强行将徐某带至茶楼,要求徐某联系赵某2,至次日零时许才放其离开。

3.2017年9月,赵某、张某强行将王某、郭某拉进张某驾驶的汽车内并带至某河坝。在河坝里,对郭某实施了殴打。当地居民赶到现场阻拦后,赵某、张某见人多便驾车离开。后赵某、张某又从家中强行将郭某、王某带至某公路急弯处,向两名被害人索要1000元,二被害人被迫给了500元。

4.徐某自家中被打砸后,带上孩子外出躲避,2017年3月1日,被告人赵某、王某又找徐某2承担寻找赵某2产生的费用,对徐某2面部扇耳光并控制其手机,只准其在院坝里走动。当晚,赵某、王某擅自进入徐某2卧室,强行在其卧室睡觉。次日威逼徐某2找钱承担来往的花销,下午5时许,赵某、王某拿上500元离开。

5.赵某多次敲诈勒索,总计金额为159000元。

法院判决

赵某、邓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赵某、邓某、张某、王某强拿硬要,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恐吓、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赵某、张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赵某、王某非法侵入住宅,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赵某、邓某、张某、王某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赵某、邓某、张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在青川县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赵某、王某为纠集者。

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 000元。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

广元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提升团队战力,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对专项斗争提出的新挑战,在不断加快审理进度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不动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审判执行“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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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扫黑除恶战果

一审审结

16件

依法判处

91人

判处罚金

103.9万元

追缴

49.606万元

昭昭日月,朗朗乾坤,岂容乌云翻滚?

利剑出鞘,正义昭彰,魑魅魍魉休逃!

原标题:《广元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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