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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刘志平、曹宇法、皮风华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案件线索的通告

2020-07-02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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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公安局

公开征集

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案件线索

2020年6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刘志平、曹宇法、皮风华等人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现刘志平、曹宇法、皮风华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组织成员

刘志平,男

1973年9月16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曹宇法,外号“曹法子”,男

1974年05月18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皮风华,外号“皮华子”,男

1974年05月14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王勇,外号“勇啊子”,男

1985年09月28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李杰,男

1980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周杰,男

1999年08月18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陈武林,“陈成”,男

1993年05月23日出生,湖北枝江人

胡兴华,外号“胖子”,男

1992年12月10日出生,湖北荆州人

吴前兵,外号“小五”,男

1989年03月24日出生,湖北秭归人

吴飞翔,外号“飞啊子”,男

1993年09月28日出生,湖北秭归人

田拥军,男

1969年06月18日出生,湖北长阳人

若知道上述犯罪嫌疑人的

违法犯罪线索

请大家积极举报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为彻底查清该犯罪组织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及所控制的资金、资产等信息,现向广大群众再次公开征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曾遭受过该犯罪组织及其成员不法侵害的被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

2、凡参与过该犯罪团伙的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对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或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认定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各类报案、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实施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4、敦促对该犯罪组织包庇、纵容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到各级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5、窝藏、包庇该组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提供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湖北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

杨警官 18871595985

严警官 18871595967

举报材料邮寄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三房坪社区幸福大道39号

收件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杨警官 18871595985

邮编:443413

来源丨平安五峰

编辑|李智华

审核|王腾 彭畅

终审|王登府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刘志平、曹宇法、皮风华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案件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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