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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田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2020-07-02 1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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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7月2日,田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田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某柳、岑某克等5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涉恶一案。该案由田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立侯担任审判长。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强化法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该院还邀请了9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庭审开始前,田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陆志强以座谈会的形式,向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简要介绍了案件情况,帮助代表委员们了解案情,并介绍庭审中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对庭审环节进行监督和评议。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庭审安全,5名被告人均穿戴隔离服、手套脚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装备,所有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对旁听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全部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以上就坐。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陆某柳、岑某克、周某钻等三人非法发放高利贷,为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2014年,包括上述三名被告人在内的多人共同出资成立田阳万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罗某旭、黄某升作为公司成员按月领工资。

在该公司经营之前、期间与借款人孙某茸、岑某超、罗某建签订借款合同、借条等方式向他们放贷,收取“砍头息”和高额利息,通过恶意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拒绝借款人付息延展借期等各种方式,强迫归还虚高借条上所列全部金额,或者趁借款人无法支付本息的机会,强行转移债务,恶意垒高金额,同时将借款人车辆开走强行扣留,电话、跟踪、强行带借款人到“万通茶行”写借条。在借款人债台高筑无法还本付息后,采取言语威胁、上门滋扰、暴力殴打、跟踪贴靠等暴力、“软暴力”叠加的方式,逼迫借款人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陆某柳、岑某克、周某钻、罗某旭、黄某升经常到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陆某柳、岑某克、周某钻等三人为首,罗某旭、黄某升为主要成员,成员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是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实施“套路贷”敲诈勒索3起,涉案金额人民币698.76万元,虚假诉讼200万元,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鉴于该案涉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知识普及点】

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

微信号 :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田阳法苑

原标题:《【扫黑除恶进行时】田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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