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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 肃北县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军人实施电信诈骗案件 返还受害人案款3万多元

2020-07-07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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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北县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扣划及被告人退赃的30300元赃款,按照法律规定返还两名受害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2018年1月以来,被告人艾某某冒充军人与伍某某共谋诈骗。艾某某以部队搞演练需要自热米饭,而且一定是“友利友”牌为由,让受害人帮忙订购,并向受害人提供了一个江苏老板的电话号码,受害人心想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便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之后受害人与江苏老板联系,对方称自己不做这个生意了,让其与“友利友”公司的经理联系并提供了电话号码,受害人电话联系后,对方自称是“友利友”公司的经理,商量好订购事宜后,受害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进行了汇款。受害人汇款之后再次与对方联系,却再也联系不上,这时才意识到被骗,立即向公安局机关报案。被告人用同样的方法先后成功诈骗两名受害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终结,被告人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法官说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要”,一是不要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相信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二是不要透露,不向对方透露个人、家庭身份信息,如有疑问,可向法院求助咨询或向亲朋好友核实情况;三是不要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被骗要做到“两要”,一要立即报警,人民警察会争分夺秒与犯罪嫌疑人“赛跑”,进行止付、查询、冻结等措施,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报警越及时,挽回损失的几率越大;二要保存证据,包括ATM机转账凭条,网银等转账记录截图、与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话记录截图,聊天记录截图等,提供线索越全面,案件侦破的机率也越大。

来源:肃北县法院

文字:才仁塔尔

原标题:《法官说法 | 肃北县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军人实施电信诈骗案件 返还受害人案款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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