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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伊春发布
2020-07-06 20: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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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都伊春 森林里的家

7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通报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535件,查结533件,成案115件,查结率99.6%。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近亿元;缴获枪支13支、子弹1244发、管制刀具41把。全市检察机关以涉恶提起公诉14件68人。全市法院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67人,另有1人因患病中止审理,判决生效财产刑金额870余万元。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起,涉及公职人员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组织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持续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清理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23人,全部补齐配强;向全市行政村选派205名驻村第一书记,覆盖率100%。

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审判机关近期一审公开宣判的4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情况。原西林区柴喜文等人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强制猥亵等18项罪名,是我市专项斗争以来影响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处柴喜文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4.4万元;原金山屯区金道华等人因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盗窃、寻衅滋事、盗伐林木、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罪,金道华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3万元;原伊春区黄春瑜等人因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作证、故意毁坏财物罪,黄春瑜被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原南岔区白巨龙等12人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判处白巨龙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案件的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犯罪气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生活安全感。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进一步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查处,固化涉黑涉恶案件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经验做法。继续完善政法机关与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黑恶线索收集移交、监管漏洞通报整改、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日常监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

伊春日报、伊春广播电视台、林城晚报等媒体记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 源:伊春市扫黑办

监 制:王欣红 姜腾妍

原标题:《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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