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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遇上“杀猪盘”,你经历过爱情的屠宰场吗?

2020-07-08 19: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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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U

A

总结来说就是三个字

P(骗)U(你)A(啊)

PUA就是当下最流行、最狠的“杀猪盘”骗局。

施骗者把这些在社会中缺乏爱的人(尤其以成年单身女性为主)叫做“猪”,诱导你进入他们的套路中叫做“养猪”,最后对你实施诈骗行为叫做“杀猪”。所以, 对方在你眼中可能是这样的——

但,你在对方眼中是这样的——

你以为碰上了真命天子,殊不知在骗子眼中你正在上演着他早已设计好的“恋爱偶像”剧本。只要你喜欢,他们可以是霸道总裁、是温柔男神、是健身达人。他们可以起得比你早,睡得比你晚,只为每天用言语对你进行赞美、洗脑,从而逐渐从精神上对你进行控制。

到了最最最重要的“杀猪”环节,骗子们就会展现出各种套路。有的说要一起结婚买房,有的说要自己做大生意需要资金,有的会透露自己有快速挣钱的方法等等。将你手中的财产套路到手后,立刻人间蒸发。在你真正发现这一切后,由于你前期对他产生的好感形成了极度依赖心理,有些人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和骗局,最后以极端方式自残,甚至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法官释法

开头讲述的案例是近来法院审理诸多同类案件的一个较为典型案例。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往往会涉及到许多金钱往来,有的是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方式,有的是通过在一些纪念日以“520”“1314”发红包的方式,更有甚者以情侣双方的名义去向第三方借款购房,但借条只签上了女方的名字。最后,若一方突然消失,则另一方将陷入人财两空的艰难处境,甚至第三人的财物也面临难以追讨等问题。

那么在恋爱期间向对方示爱发送的类似“520”“1314”红包是否可以主张返还呢?在恋爱期间双方产生的民间借贷关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对此,法官表示:若在对方接受红包或转账时,未对该钱款进行明确的定性,则应认定为无偿赠与,既不属于借贷,也不属于彩礼的范畴。若这些红包或转账,双方通过借条等方式对钱款作出了约定,应当以双方约定为准。

因恋爱期间的赠与较之普通赠与的性质有所区别,基于恋爱关系并以结婚为目的的情侣之间,其中一方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对方发送示爱红包或转账的,从而主导恋爱进程的,这并非单纯的无偿转移财产。从法律上可以理解为该赠与行为是附解除条件的,如果双方恋爱关系未解除或者缔结了婚姻关系即解除条件未成就,那么该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反之,若双方恋爱关系解除或婚姻关系未缔结,则赠与的财产应返还赠与人,则该赠与行为失去法律上的效力。

提醒一:证据意识

“恋爱期间”当碰到对方向你借金额较大的钱款时,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借条上面一定要注明还款日期,约定好借期内以及逾期还款利息,不要碍于“恋爱”中的面子而不去具体约定一些细节问题。

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若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还要保留好转账记录的截图或者银行转账流水。最好不要用现金出借,因现金出借固定证据的难度较大。出借款项之后,若已到还款期限,记住要不定时的催促对方还款,也不要碍于面子而难以启齿。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提醒二:恋爱虽美好 心动需谨慎

网络虚拟世界很容易被骗,未婚女性特别是年龄小涉世未深或大龄离异单身女性是容易被盯上的对象,找靠谱的另一半,还是通过线下熟人介绍、单位同事了解等知根知底的方式比较靠谱。

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在真正坠入你的美梦之前,多擦亮自己的双眼,莫让自己成为任人宰割的那头猪仔。

来源:广西高院、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苏圩法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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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恋遇上“杀猪盘”,你经历过爱情的屠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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