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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 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

2020-07-09 18: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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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中共抚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学习(扩大)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主会场参加学习的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属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还设立了分会场。全市近千人参加学习。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戴小梅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到曾深度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辽宁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李岩教授现场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会前,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于万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戴小梅接见了李岩教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陪同接见。

李岩教授围绕“民法典的权力意蕴”,结合多年的学习成果和研究经验,以缜密的逻辑、鲜活的案例和通俗的语言,从“民法典为公权行使划定了界限”“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构建了公私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等三个方面为全体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民法典》讲座,为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行政行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的实践指导作用。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编纂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要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备本领,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进一步抓实抓细普法责任制,纳入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讲清楚”“三个阐释好”要求,组织好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成员、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细做实做活民法典宣传教育,推进主题宣传、融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相结合,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抚顺落地生根。

会上,市司法局为每名参会人员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和民法典学习进行了书面研讨交流。

来源:抚顺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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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普法”

原标题:《抚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 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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