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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首例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2020-07-09 18: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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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对高某等六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高某等六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迫交易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不同罪名,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31万元不等的罚金,对该犯罪集团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刑事判决书长达300余页,详细陈述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

2010年起被告人高某开始放高利贷款,2012年至2018年租赁门店开设放高利贷款、非法讨债性质的公司,以被告人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与他人签订借款双倍金额虚高的借款协议,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认购、网签,对抵押车辆签订虚假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强迫被害人将高额利息、违约金重新出具借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套路贷”方式放高利贷款,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以辱骂、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软暴力”方法向被害人或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强行索债,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擅自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提供资金非法聚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影响了众多被害人家庭正常生产、生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对六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注重将案件审理与打财断血相结合,在法庭调查环节专门就侦查机关所收集的涉案财产线索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判决对犯罪集团的违法所得全部追缴,彻底摧毁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经济基础。

“套路贷”作为一种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同时,全力以赴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减、脚步不停。今后,我院还将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定专项斗争的自信心、自觉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宣判!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首例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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