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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黄金诈骗,湖州一女子竟非法获利12万元!
1月14日,阎某来到熟识的雉城街道某当铺,和老板娘阿菊(化名)闲聊,无意中提及家里喷水织机厂需要支付工人工钱,但是当下实在没有能力支付的事情。
阿菊注意到阎某身上戴着显眼的金手镯和金项链,没有考虑到真假,想要帮助阎某渡过难关,建议阎某先把身上的黄金首饰抵押在店里,换一些钱应急,等有钱了再赎回去。
而当时阎某身上佩戴的其实都是从微信上购买的高仿金手镯和金项链,价格只在300-500元之间。由于筹钱心切,想到阿菊可能辨别不出真假,于是便将三件金器取下给了阿菊。
出于朋友间的信任,阿菊没有仔细辨别,误以为都是真金,便直接进行了称重。最后,阎某以共计6万元的价格活期抵押了三件高仿金器。
诈骗成瘾 难以收拾
拿到钱后,阎某将6万元除了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日常开销外,将余下的钱挥霍一空。没多久时间,阎某又需要资金支付电费供喷水织机厂运转。尝到甜头的阎某想以同样的方式诈骗阿菊的钱。
2月16日,阎某在微信上再次购买了一条高仿金项链拿到商行,称重后以26400元的价格抵押在阿菊店里,诈骗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缴纳喷水织机厂电费,其他的用于其日常开销。
3月9日、19日,阎某又因支付车贷、缴纳房租、喷水织机厂污水处理等事项,以同样的方式以37600元的价格抵押在阿菊店里。
真相大白 火速退赃直到3月20日,阿菊发现金器有问题,向长兴警方报了警。7月6日上午,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民警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阎某抓获,通过大量工作,现已将所有赃款退赔被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长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经查,2020年1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阎某在明知网购的金器为假货的情况下,仍多次将假金货典当至海兴路某商行内,诈骗所得人民币12万余元。
记者:周志斌
通讯员:赵琦铖
编辑:慎玥 姚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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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假黄金诈骗,湖州一女子竟非法获利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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