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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7万元!泰安市开出《泰安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第一张罚单
2020-07-11 1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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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北天门大街以北一租赁厂房内未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于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涉案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7万元,这是我市在《泰安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继续追根溯源,加强防控,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正确处理好管理和服务关系,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打赢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供稿: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小编再次提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的福祉,
需要我们人人参与和努力,
也需要大家提高思想和意识,
要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绝不能做危害环境的事,
我们一起为建设生态泰安贡献力量!
原标题:《罚款7万元!泰安市开出《泰安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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