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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被骗5.6万!不到一天又有40人被骗!律师:织音平台有义务退还钱款!本报评论:身陷洗钱旋涡,直…

2020-07-12 2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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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山东商报 山东商报

“要是我早一点看到你们微博就好了,就不会被骗了”12日凌晨4点16,记者收到读者小伊的私信。12日,本报报道的“全国多人被骗,不少都买成织音币一事。截至到当日下午5点左右,受害者QQ群人数已经增至278人,不到一天的时间增加了40多人。有的人被骗走3.7万,最多的一人被骗走5.6万。

记者调查得知,织音APP为陌陌于今年年初孵化的音乐社交产品。12日,记者致函陌陌官方,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律师表示,直播平台有义务退回受害者被欺诈打赏进入平台的钱。

此前报道:

有人被骗五万多元

“全国200多人被骗买织音币”一事11日发布到山东商报官方微博后,记者陆续收到几十位读者私信,他们都遭遇“织音币骗局”。被骗的过程大都是第一笔显示购买了织音币,第二笔被转到个人账户或者淘宝店铺。

河北石家庄的张力(化名),7月10日,在找兼职工作时,对方以“代刷织音币”的业务为名,多次让其扫码付款购买织音币。其在对方诱导下先后刷了四笔,花了1万元买了10万枚织音币。

不过事情还没有结束,感觉被骗的张力想要回自己的钱,骗子告诉他必须再刷才能退款,于是张力又在骗子的诱导下通过“借呗”分别向名为“徐文斌”、“吴金钟”两个工商银行账户支付19999.99元和15000元,之后又向名为“洪英翔”的账户转账11850.99元,7笔款项共计达到56850元,成为受害者群内被骗钱数最多的人。

张力已于7月11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刑警大队报警。警方联系张力说,其中一笔15000元的交易账户信息不匹配,会在一到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而其他款项目前并无进展。

与此同时,云南大理的陈芬(化名)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同样以刷单购买“织音币”为名,她先是被骗5000元。之后骗子以退款为由,诱导其连续向名为“信州区秀艺客美发店”转账两次,每次金额为9999元,连同之前的织音币刷单总共被骗24998元,陈芬也已向大理市巍山县南诏镇派出所报案。

不到1天,群内被骗人数增加40人

目前,相同的骗术还在进行,仍有很多人不断被骗。“我5号进群的时候受害者人数有140多人,到12号下午5点左右,群内已经有278人。不到一天的时间QQ群内被骗者又增加了40人。”张月月(化名)与张力等人目前在同一个受害者群内,群里的人数还在持续增加,同时大部分人都与织音币有关。

据此qq群的群主统计,目前受害者总共组成了两个微信、一个qq群,三个群的受害者人数共计有378人。“群主告诉记者,“真实人数应该比这个还多。最早他们建了一个受害者群,但因为被举报而解散了,后来建新群已经快300了。”

织音负责人联系不上

织音Slogan是“一款唱歌能赚钱的App”,用户如何赚钱?其中一种是在直播唱歌时获得打赏。但这笔钱并不是全归用户所有。据其官方客服介绍,在织音拥有账户的主播直播收入礼物总分成中,艺人可拿45%,签约艺人的制作人分得13%,此外还有房间费10%,剩余的32%是织音平台所得。

据受害者QQ群群主告诉记者,据他统计,目前群内被骗金额在100多万,其中80多万买成织音币。

7月12日,记者再次试图拨打织音背后公司成都淇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控人潘慧莹的电话,但是一直未接通。

记者下午再次联系织音所属公司成都淇酷文化传媒公司所在地派出所,但未获得案件最新进展。

织音客服回复截图

织音为陌陌孵化音乐社交产品

记者注意到,大部分被骗刷购买织音币的平台织音APP与知名社交软件陌陌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成都淇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淇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上海淇酷的股权关系中,有一家名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雷小亮和王力,而雷小亮为陌陌的联合创始人,王力则为陌陌总裁。

此前有媒体报道,今年1月14日,陌陌孵化了音乐社交产品“织音”,被定义为陌陌进军音乐社交领域。资料显示,陌陌为国内知名开放式社交平台之一,成立于2011年,2018年完成对探探100%股权收购。

7月12日上午,记者通过陌陌官方网站联系,一名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近日接到有用户投诉“织音”的情况,但是自己并不知道陌陌旗下有“织音”APP。记者发函至陌陌官方邮箱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律师:织音平台有义务退还钱款

针对近日多起受害者反映的问题,记者7月12日上午联系到济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扬,他表示,直播平台有义务退回受害者被欺诈打赏进入平台的钱。

“首先,大学生等寻求兼职工作的时候被用工单位以欺诈的形式骗取钱财,应当向该公司寻求退款。遇到此类,造成财产损失但用工单位联系不上的情况,受害者应该保留好兼职工作时的支付信息、用工合同等证据寻求报警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甄恩扬说道。

此外,甄恩扬表示,受害者被以诈骗形式而非自愿通过打赏进入直播平台的情况,织音平台有义务在受害者出具相关订单证据的情况下予以退款。

身陷洗钱旋涡,直播平台不能“失声”

近日,本报报道了“200多人被‘刷’走上百万!不少都买了‘织音币’,这到底咋回事”的新闻。经过记者调查复盘,这种骗局其实“套路”清晰,前半部分用钓鱼链接引君入彀的桥段与一般的“兼职刷单”诈骗相类似,只不过是后半部分套现的环节改为利用“织音”直播平台的虚拟币“织音币”实现,以“直播打赏”、“主播提现”的方式转移资金。而面对众多受骗者的集体反馈,“织音”平台的负责人面对本报记者的采访追问,未曾给予正面回应,实在令人遗憾。

防范此类诈骗,首先要杜绝此类诈骗信息的发布渠道,需要发布平台严加审核,其次需要提升公众对于类型诈骗的警惕,不要轻信兼职刷单的违法宣传,最后更为关键的一环还需要斩除诈骗团伙的套现手段。实际上,近年来由于各大支付平台实名制基本落实到位,虚拟币因其不记名、难追溯、交易快的特点,已经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此前,就有多家媒体曝光过诈骗团伙通过直播打赏来“洗钱”这一手法。

通常来说,粉丝给主播的“打赏”,类似于民法上的赠与,主播再根据与平台的协议,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所得进行分成,这也属于《合同法》所允许的范围。但是,这一切都基于打赏的钱来路正当。最高法、最高检2011年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已经明确诈骗财务的追缴与处置原则。该解释第10条规定,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等应当依法追缴。同时规定,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看起来“善意取得”似乎为不知情的被打赏主播留了个口子。但是实际上,既然诈骗团伙选择将受害人的钱款直接骗充为虚拟币,那被充值的账户肯定在诈骗团伙的操控之中,要么是通过”主播提现“的方式直接套现,要么是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转移资金再进行协商套现。其中,受益的主播肯定难逃知情的嫌疑,即使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是一定也知道钱财来路不正。所以,通过“直播打赏”“主播提现”的方式隐匿的诈骗财物可以依法追缴。同样,作为直播平台,在警方追缴时也必须全力配合。

近期,山东警方破获的一起“直播”案中案可以一窥此类案件的套路。东营市滨海公安局滨北分局在调查一家电信诈骗案时,发现其后隐匿3家名为文化传媒公司的洗钱团伙,他们通过注册非实名直播平台号并提供给诈骗团伙,由诈骗团伙生成购买虚拟币的支付链接发送给受害者,诈骗成功后洗钱团伙再通过“直播打赏”“主播提现”的方式将受害人资金迅速转移、提现。目前,已经有28名涉案团伙成员被抓获,查明涉案资金240多万元,被骗受害人也挽回了全部损失。

在上述的案例中,万幸的是受害人挽回了全部损失,这有赖于警方的积极介入。但想要治本,还需要各方携手共治。其中直播平台更是应当针对此类资金加强监管,虽然无法一一验证每笔充值虚拟币的资金是否合法,但是在接到诈骗举报后应当及时反馈,冻结问题账户,配合警方调查,增强账户实名制验证,补牢资金监管漏洞。

针对新兴的互联网直播,相关的监管法律尚不健全,目前仅有《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条文约束,但在面对问题时,直播平台不能“失声”,而是应当主动作为。这一点也有先例,在网络直播的草兴阶段,各类软色情表演随处可见,严重败坏社会风气。随着媒体曝光、监管介入,各大直播平台出台了对着装的要求,迅速扭转了低俗之风。同样,诈骗分子利用直播“打赏”进行洗钱也一样关乎直播行业的底线,平台方不仅有责任更有义务进行自律、自纠、自查。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才能赢得公众信任,才能让整个互联网直播行业行稳致远,良性发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徐晓阳

实习生 郝雪丽、张艺

评论 王磊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编辑 刘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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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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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人被骗5.6万!不到一天又有40人被骗!律师:织音平台有义务退还钱款!本报评论:身陷洗钱旋涡,直播平台不能“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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