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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三起刑事案件

2020-07-13 16: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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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刑警大队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严厉打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盗抢骗”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深度挖掘案件线索,近日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一起强奸案、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四人。

2020年4月29日,兴海县子科滩镇华盛小区居民拉某家里的财物被盗,涉案价值达4万余元。接报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进行摸排调查,了解现场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及县城周边的监控录像,并调取县城各个卡口的监控,通过民警大量调查走访,确定马某某(男,20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居民)、党某某(男,25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居民)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进行抓捕,2020年5月18日在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人民街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在城中区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

在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落网后,办案人员立即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的抓捕力度,办案人员根据党某某的住所以及经常出入的地方,连续蹲点守候6天,最终于2020年6月23日在西宁市城北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党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党某某对2020年4月29日,窜至兴海县子科滩镇华盛小区居民拉某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党某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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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强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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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初查:刘某某,男,汉族,1987年10月08日出生,化隆回族自治县某村村民,2019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出售房屋、办理驾照、办理车牌为由从兴海县温泉乡多巴村村民突某某杰手中先后骗取126000余元,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偿还贷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其在2019年至今共实施诈骗20余起,诈骗金额高达5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刑警大队

邮箱/xhxgaj@fox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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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三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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