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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治理流浪犬只 增强文明养犬意识
据张景华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以根除流浪犬扰民问题为出发点,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宣传犬患危害性,及时查处和有效治理街面流浪(无主)犬只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力争在短期内改善流浪(无主)犬只隐患突出的现状,促使犬只伤人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为有效探索规范养犬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流浪犬整治工作怎么开展呢?张景华表示,市公安局城警支队作为流浪犬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各区、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责任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是依托巡逻等日常工作,积极搜寻流浪(无主)犬只,一经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处置。二是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园区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前往现场实施抓捕。三是市公安局城警支队负责对大型烈性、恶性流浪犬等犬类伤人等治安案件进行处置。他说,市民发现流浪犬或者举报违反规定饲养犬只,可以拨打举报电话:公安机关:0798-110;珠山区:0798-8282686;昌江区:0798-8612319;昌南新区:0798-8252689;高新区:0798-8381065。
针对“流浪犬整治对市民有什么积极影响”的问题,张景华认为,由于疏于管理,许多宠物犬变成了流浪犬,对公共卫生和治安造成了很大威胁。流浪犬长期流浪街头,携带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的几率远远高于家养的宠物,一些流浪犬性格暴烈,肆意流串容易造成路人恐慌。通过整治,上述不利影响会消除。
张景华称,市民饲养犬只不得妨碍他人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户(院)外散养犬只。养犬人应按国家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倡导19时至24时遛狗,携犬外出时需对犬只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出2米),中、大型犬只(一般不超过半米)须佩戴嘴套。携犬出户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应尽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文章作者:万慧芬
责任编校:曹璇月 江 超
审 核:余 珺
监 制:苏小华
原标题:《有效治理流浪犬只 增强文明养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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