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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法院:在脱贫攻的战场上,司法从未缺席

2020-07-18 20: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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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一对年迈的老夫妇踏进普定法院补郎人民法庭,经过法庭工作人员了解,这对老夫妇郭某某和梁某某系补郎乡补郎村精准脱贫户,反映同村村民钟某某在砍伐树时,将树砸在他家的房屋上,导致房屋受损严重,双方协调协赔偿未果,所以请求法庭为他们解决纠纷。

受案后,法庭干警一是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房屋受损情况,固定相关证据。考虑到受损房屋存在一定危险性,暖心嘱咐原告时常注意安全;二是考虑当事人系贫困户,经济困难,且年迈行动不便,特向分管领导汇报,为其免预缴诉讼费。同时协调补郎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完善手续;三是鉴于二原告年岁已高,诉讼能力较弱,及时引导原告向当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法庭本着定争止纷、缓和邻里矛盾关系的本意,在庭前组织双方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对于房屋受损和被告砍树压到房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修复房屋费用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调解未果。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法庭及时向原告建议申请司法鉴定,但是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原告预先交纳的鉴定费约2万余元,鉴于二原告系贫困户,支出该笔鉴定费有较大的经济压力。对此,法庭一方面向院领导和对外委托鉴定部门反映情况,争取鉴定机构能够免除或部分免除原告的鉴定费;一方面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做工作,联系原告子女,筹集部分鉴定费用。经过各方努力,鉴定机构同意减半收取鉴定费用,免收原告鉴定费用1万余元,其余部分由原告子女筹付。鉴定机构鉴定完毕后,2020年6月出具鉴定意见书。

2020年7月14日,普定县人民法院补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审理结合各方陈述及《鉴定报告》等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明确了赔偿责任,使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法庭对该起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法院最终判令被告钟某某因伐树木导致二原告房屋造成财产损,应赔偿二原房屋损害费用及鉴定费用共计人民币36785元,为本案画上了圆满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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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定法院:在脱贫攻的战场上,司法从未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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