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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第一百一十三期

2020-07-21 17: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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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期

01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在执行宋某与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0年8月6日10时至2020年8月7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连市旅顺口区北海镇北海村4871㎡集体土地使用权及4栋房屋以及码头内及地面上各种建(构)筑物。

瑕疵情况:1.截止于2020年6月8日对案涉标的物享有租赁权等案外人,向本院进行申报,逾期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一和标的物二相关联,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2. 本标的是被执行人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部分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关于本标的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权属转移手续,及可能会发生的多次过户或无法过户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权力机关咨询办理流程、费用,自行承担瑕疵风险。案涉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权力部门咨询,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3.据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关于大连某开发区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实施渔港扩建工程行政处罚案的情况说明》中做了以下说明:当事人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实施的渔港扩建工程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经测定,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面积为117.95亩,其中,填海面积114.6亩,非透水构筑物3.35亩。已经涉及违法行为,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被执行人是否履行,在执行期间本院不对其进行核实,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

4.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办事处北海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4月24日起诉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王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已立案,但未判决。北海村村民委员会称,二被告欠原告土地使用费共计642972元。

评估价格:2116.91万元

起拍价:2116.91万元

保证金:200万元

增价幅度:10万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大连市旅顺口区北海镇北海村4871㎡集体土地使用权及4栋房屋以及码头内建(构)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725233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林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庄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第一百一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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