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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认识再结合再推动再整改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要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意义再认识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直接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环境。中央有部署,重庆有要求,法院有行动。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找准司法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接受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巩固深化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创建成果,让“优秀”“文明”“模范”更加名副其实,推动渝中法院工作向“西部最优、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目标迈进,为重庆争光、为中国添彩。
二是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审执工作再结合
必须清醒认识到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的直接目标是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根本目标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从根本上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和审执业务工作二者是相互促进、互为一体的,必须做好长期规划,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建设与审执中心工作深度结合,促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始终坚持把一个一个案件办好,切实做到既要规范更要公正,既有效率更有效益;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好最好的诉讼服务、更好最好的审判效益、更好最好的执行兑现。
三是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难点再推动
牢牢把握迎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的难得契机,聚焦执行合同、破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执行、破产审判理论前沿、热点问题的研究,学习北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具有全国影响的营商司法实践,打造特色亮点品牌,提高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力。
四是要瞄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短板不足再整改
对标对表评估指标,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就进一步缩短审理时间、提升执行兑现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督导,努力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高标准、严要求”转化为驱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的“常态化遵循”,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网上无纸化立案、自动随机分案、延长审限管理、规范庭前会议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最大限度让审判主体感受到管理中的服务,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审判执行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供稿:审管办(研究室)原标题:《再认识再结合再推动再整改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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