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临沭调解第九期

法润临沭
2020-07-31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临沭调解

第九期

调解头条

大兴所:多方联动化解

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临沭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与人民调解员、网格警务员、一村一法律顾问一道,成功化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调解现场

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

案情介绍

西港头村李某与冯某两人在村南建养殖场,后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养殖场一分为二,养殖场南侧是双方经营期间修的路,分开后,李某将生产路用大砖将道路堵死致使冯某无法通行,2020年7月10日,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李某将冯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冯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为争取冯某的谅解,李某家属申请司法所对伤人事件进行调解,经过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警务员、法律顾问等近一天的调解,最终,李某家属同意赔偿冯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整,冯某同意了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该纠纷圆满结束。

调解故事

蛟龙司法所“无痕调解”化解相邻建房纠纷

蛟龙镇前利城村臧某祥与李某松是东西邻居。两家本来和和睦睦,关系不错。然而自2014年李某松建房以来,因李某松建房导致的房屋漏水就困扰着臧某祥。在与李某松多次协商及村干部调解无果后,臧某祥来到蛟龙司法所,申请调解帮助。

蛟龙司法所调解员受理该纠纷后,考虑到今年降水量大的特殊情况,根据“无痕调解”因案施调原则,以群众利益为本,对本案进行优先调解。临沂电视台百姓调解栏目组得知此案概况后,也远道而来参与调解。

7月24日,蛟龙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临沂电视台百姓调解栏目记者一行六人赶赴前利城村纠纷现场。在双方纠纷现场调查纠纷详情,听取双方陈述,安抚双方情绪。该纠纷已延续6年,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极不信任。调解员耐心给纠纷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数回合跌宕起伏的艰苦调解,纠纷双方终于各退一步,一致同意司法所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先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工作动态

郑山所·土地占用纠纷

2020年4月份,郑山街道臧某文的叔叔去世,因未打招呼将坟建在臧某能的责任田中,双方因此产生纠纷。7月28日臧某能拨打热线12345,司法所接到工作区工单对接,立即采取行动。和工作区工作人员一起到村查看现场,起初当事人分歧很大,并且当事人臧某文在县城上班,对调解工作极不配合。司法所调解员王世民连续三日加班加点耐心疏导,利用臧某文下班时间从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入手,于7月30日19时30分许,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按捺手印,并当场支付坟地补偿款,圆满解决这起用地建坟纠纷。

玉山所·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玉山镇彭某驾驶汽车与朱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并且摩托车损坏,经司法所调解员主动介入调解,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受害方主动到交警队撤案。

蛟龙所·两起纠纷

1

蛟龙镇康平社区沈光、孙成菊、沈秀艳三户村民土地与沈怀海土地相邻。因沈怀海种在地里的树被风刮倒,砸坏相邻三户的农作物,遭受损失的三方来蛟龙司法所申请调解帮助。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调查调解,经耐心与双方沟通,纠纷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圆满成功。

2

前蛟龙村赵俭会、赵刚远与后蛟龙村胡尊振、胡举生因建房用料产品质量纠纷到蛟龙司法所申请调解。专职调解员胡怀彪集合双方当事人,经细致调查与努力做工作,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被申请人胡尊振赔偿两申请人损失共计9万元。矛盾圆满化解。

临沭所·土地纠纷

临沭街道调解员胡顺思,冒着烈日酷暑,在田间地头不辞辛苦,牺牲休息时间,调解村民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土地边界纠纷,经耐心调解,根据地亩册子重新丈量确定边界,埋上界石,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

石门所·土地边界纠纷

东泉子埠村孙某和王某的土地边界不清,孙某总觉得王某故意耕种过界。7月29日,经调解员在村里查找土地账本,实际丈量两家及两侧相邻两家的土地,最终为两家找清了责任田边界,避免了矛盾的持续和复杂化。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临沭

原标题:《临沭调解第九期》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