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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时间》:督促监督令,对 “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说不!

2020-08-04 11: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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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违法犯罪

父母要承担首要责任

如何才能帮助父母

搭好预防孩子犯罪的

第一道防线?

本期《检察时间》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齐航

带我们了解《督促监护令》

花一样的年华

他却误入歧途失去自由

去年,小龙骑摩托车去长乐海边玩,回程时发现车没了油,身无分文的小龙便抢走了一位女子的包和手机。

那时16岁的小龙并不知道,抢劫是非常严重的罪行,14周岁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1年的有期徒刑,给小龙的青春蒙上了灰暗的色彩。

未检案件除了关注案件本身,更需要关注的是人,找出孩子误入歧途的真正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检察官翻看小龙服刑改造期间的心理评估报告时发现,小龙有一定的暴力倾向。

单纯无暇的少年

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

“病症”知道了,那“病因”是什么?经过多次谈话,小龙慢慢向检察官袒露了心扉。

原来,小龙在儿时父母离婚后便跟着妈妈长大,但母亲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初中后小龙迷上了手机游戏,渐渐荒废了学业,整日和校外的朋友玩耍。

在小龙与检察官的交流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他对关爱的渴望。原本单纯无暇的孩子是怎样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教育的缺位或失败,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孩子涉罪家长有责

“督促监护令”专治

“甩手”家长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父母要承担首要责任。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上升,亟需对监护人行为予以司法干预,以填补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的“真空地带”。

2020年5月29日,小龙迎来了刑满释放的日子。当天,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向小龙的母亲送达了一份《督促监护令》,这也是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所)检察领域发出的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的发送对象,都是一些忙于生计、疏于管教的“甩手家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就会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每份督促监护令都是检察官根据社会调查内容具体剖析,为涉案监护人量身定制的,将监护人职责细化,明确列举监护人应承担的监护职责,敦促其切实履行,并邀请社工、心理咨询师参与,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

同时,注重加强与学校、村(社)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督促、考察、评价、反馈,形成督促合力。

在小龙回家后的这段时间,检察官依旧与他的母亲保持着密切地联系。

至今,福州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涉嫌暴力、侵财、性侵等20个案件涉案未成年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该项工作也得到了最高检察院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目前正在全省推广实行。

每一个误入歧途的未成年

都是走丢影子的孩子

而督促监护令

便是检察官给每个“影子”

加上的金钟罩铁布衫

让保护如影随形

转自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福州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检察时间》:督促监督令,对 “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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