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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新一轮电子消费券即将发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西宁市将向全市在宁消费人群发放第二轮“享网购、暖市场、惠民生”青海美食季电子消费券,进一步提振商业信心、促进消费回补、释放消费潜力,带动全市人流、商流、物流活跃度回暖提升。
本轮电子消费券投放金额为467.8万元
其中
支付宝APP平台投放资金267.8万元
微信APP平台投放资金200万元
消费券于8月7日12:00时开始投放
共计23.39万张,面值为20元
其中
微信平台投放10万张
支付宝平台投放13.39万张
使用有效期30天
消费券超时未使用,系统将自动收回
活动范围为:西宁市市域内所有接入微信支付的个体经营户及企业。在宁消费人群(包括域外来宁人员)。通过支付宝平台和微信APP平台投放。
电子券领取方式
第一种:微信APP平台领取方式
预约报名:2020年8月1日12:00时开始至8月7日10:00时结束,消费者通过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进入活动“享网购、暖市场、惠民生”青海美食季,选择“报名抽奖”,实名认证后即可参与电子消费券预约报名。 随机抽取派券:2020年8月7日12:00时由系统从当期已预约报名市民中随机抽取派券,被抽中的消费者将收到微信提示,消费券自动存入微信“卡包”。每人仅限获得1张电子消费券。第二种:支付宝平台领取方式
2020年8月7日12:00时开始,至8月13日24:00时结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方式一:消费者登录支付宝,在首页面搜索“西宁”,出现“享网购、暖市场、惠民生”青海美食季消费券领取入口,点击进入后领取消费券。每人仅限领取1张电子消费券。
●方式二: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跳转进入“享网购、暖市场、惠民生”青海美食季领取入口,点击进入后,领取消费券。每人仅限领取1张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成功申领后,可在西宁市市域内所有接入微信支付的个体经营户及企业进行消费,消费时直接进行相应券额立减(20元券满20.01元使用)。
据悉,此次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或转让他人,不可售卖;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发生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ND—
监制 | 刘昌瑛
原标题:《来了来了,新一轮电子消费券即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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