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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声音也受法律保护

2020-08-03 21: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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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恶搞、伪造声音构成侵权吗?

“声音权”纳入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ND—

陆良法院新闻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原标题:《【每日一“典”】声音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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