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团伙覆灭 震慑人心!——扫黑除恶收官之年铁西区法院依法对“兰孩儿”等人恶势力犯罪公开宣判
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郎淑云、兰凤仪等18名被告人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疫情以及异地羁押的原因,铁西区法院采取分组的形式,在四平、梨树两地同步进行宣判。该案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妨害作证、包庇6个罪名。
(现场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四平市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郎淑云。双辽市宇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兰凤仪(绰号“兰孩儿”)。被告人郎淑云与兰凤仁(另案处理)系夫妻关系,兰凤仁与被告人兰凤仪系兄弟关系,郎淑云与兰凤仪系叔嫂关系。四平市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08年至今在吉林省双辽市内先后开发嘉宇馨苑、嘉宇富苑两个小区,兰凤仪参与其中拆迁活动。被告人杨晓林系兰凤仪司机,被告人杨树林、律长海系郎淑云司机,杨晓林与杨树林系兄弟关系。被告人王洪伟、朱永全、侯铁柱、张春生、李南洋(另案处理)、于雷、吕程均系四平市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周有志、左孝国受雇于杨树林为其销售、吊运水泥、沙子、红砖等建材。被告人王国平、王俊亮、赵洪辉、田相国等人在四平市铁西区承揽房屋拆迁工程并负责拆迁工程实际施工等工作。
自2011年5月起至案发,郎淑云、兰凤仪纠集律长海、杨晓林、杨树林、朱永全、侯铁柱、王洪伟、张春生等人,兰凤仪又纠集律长海、杨晓林等人,分别在双辽市、四平市铁西区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以及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该团伙组织成员在双辽市实施打砸动迁户玻璃、推倒烟囱、掐断电源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涉及报案人员40余人。王国平、于雷、吕程、周有志、左孝国、王俊亮、赵洪辉、田相国等人积极参与前述相关人员组织实施的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杨晓林另在四平市铁东区参与张昊(另案处理)、孙晓龙(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相关罪名成立,依法对被告人兰凤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四平、梨树两地同步宣判)编后感: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响,这起恶势力犯罪案终于落下了帷幕。小编近距离站在法官身后,听着法官掷地有声的判决,看着法官头上一滴滴掉落的汗珠,心生感慨:夏日的阳光撒向人民,法官的判决激荡人心,万千人民群众在这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沾惠受益。
下一步,铁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COMMEND
作者|曲珊
编辑|金鑫
校对|张馨月
觉得好看 请点这里!
原标题:《团伙覆灭 震慑人心!——扫黑除恶收官之年铁西区法院依法对“兰孩儿”等人恶势力犯罪公开宣判》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