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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消愁,愁更愁!

晋城交警
2020-08-07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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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心多烦忧。

人生在世不如意,喝酒浇愁愁更愁?

嗯,愁更愁!

近日,一位大叔因遇到烦心事

借酒浇愁,结果骑车回家途中遇交警

更添了几分愁绪

案件回顾

6月5日晚上十点多,刚在武庄路附近吃完饭的王某某骑车准备回家,可没行驶多远,就被正在执勤的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查了个正着。原来,这一切皆是因为他在吃饭时,喝了点白酒,喝完酒还骑着摩托车上路行驶。

面对交警的询问,王某某也坦然承认自己喝了酒:“喝了半斤白酒”,“难呀”,“心里烦……就想喝点酒。”原本想借酒消愁,没想到却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抽血化验结果显示,王某某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85.6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随后的调查中

警方发现

王某某并无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此前还有过一次醉驾行为

!!!

资料显示,2019年8月15日,王某某就曾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某在接受询问时也反复强调:“我今天(2020年6月5日)刚被开除党籍”。

大哥

喝酒消愁可以理解

但买醉后开车,任何理由坚决不原谅!

好了伤疤忘了疼

简直是把生命当儿戏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既然屡教不改

抓!

来几次抓几次!

处罚

近期,法院对王某某两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判决,合并执行拘役5个月10天,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

开除了党籍还借酒消愁

结果只能是——

醉(罪)上加罪!

晋城交警提示: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关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口号,时刻警醒自己,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驾驶人。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一旦失足,追悔莫及

由酒驾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酒驾的借口

蜀黍再次提醒所有驾驶人

请不要酒后驾驶哦

来源:交警二大队

原标题:《借酒消愁,愁更愁!》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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