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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消愁,愁更愁!
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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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心多烦忧。
人生在世不如意,喝酒浇愁愁更愁?
嗯,愁更愁!近日,一位大叔因遇到烦心事
借酒浇愁,结果骑车回家途中遇交警
更添了几分愁绪
案件回顾
6月5日晚上十点多,刚在武庄路附近吃完饭的王某某骑车准备回家,可没行驶多远,就被正在执勤的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查了个正着。原来,这一切皆是因为他在吃饭时,喝了点白酒,喝完酒还骑着摩托车上路行驶。
面对交警的询问,王某某也坦然承认自己喝了酒:“喝了半斤白酒”,“难呀”,“心里烦……就想喝点酒。”原本想借酒消愁,没想到却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抽血化验结果显示,王某某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85.6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随后的调查中
警方发现
王某某并无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此前还有过一次醉驾行为
!!!
资料显示,2019年8月15日,王某某就曾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某在接受询问时也反复强调:“我今天(2020年6月5日)刚被开除党籍”。
大哥
喝酒消愁可以理解
但买醉后开车,任何理由坚决不原谅!
好了伤疤忘了疼
简直是把生命当儿戏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既然屡教不改
抓!
来几次抓几次!
处罚
近期,法院对王某某两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判决,合并执行拘役5个月10天,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
开除了党籍还借酒消愁
结果只能是——
醉(罪)上加罪!
晋城交警提示: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关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口号,时刻警醒自己,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驾驶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一旦失足,追悔莫及
由酒驾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酒驾的借口
蜀黍再次提醒所有驾驶人请不要酒后驾驶哦
来源:交警二大队
原标题:《借酒消愁,愁更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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