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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院动态】第57期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2020-08-06 17: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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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杭州来女士失踪案”的引发,再一次将人们的关注点拉到了“家庭暴力”这件事情上,截至目前,我院也已受理68件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其中因家庭暴力引发离婚的不在少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立足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反家庭暴力法》落地生根,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家庭弱势群体的权益。审理过程中发现,该类案件存在以来三点问题:

一是当事人维权意识差,申请人数较少

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部分家暴受害者不知道如何维权,更不清楚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不少当事人甚至以为申请“保护令”需要依附婚姻案件,以为发“保护令”就必须离婚,导致当事人不敢申请。

二是当事人举证难,法官审理认定难

一些家暴受害者在面临现实存在的暴力危险或者潜在危险时,搜集证据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2019年,向我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当事人吴某(女)在实施暴力时随即打电话报警,丈夫面对警察便停止施暴,但当警察离开后实施“复仇”行为、继续对其进行施暴,这就对吴某举证造成了难度。法官在认定是否核发“保护令”时,致使“保护令”核发率比较低。

三是“保护令”实际实施难,执行难

“保护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法院在核发“保护令”后,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院内部没有明确的部门负责“保护令”的执行,也没有明确的执行、惩戒措施,如果当事人遇到潜在的施暴危险,缺乏明确的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对此,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反家暴”氛围。印发《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材料,法院干警在下乡办案之余,深入嘎查牧户进行宣传,扭转“打老婆孩子不犯法”“清官难断家务事”等错误观点,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并就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实施家暴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组织现场解答,提高广大群众认识家暴、防范家暴、质证家暴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家暴、反对家暴的良好氛围。二是法院适当降低举证“门槛”。针对部分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可以尝试降低“保护令”取证门槛,如将报警记录、看病记载等作为申请“保护令”的证据;只要举出的证据可证明家暴存在的可能性即可。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为消除《反家暴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衔接不够畅通、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建立由妇联、公安、法院三家单位为主力军的反家暴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干预主体多元化、干预职能全面化的反家暴局面。联动合作机制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引领受害者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2020年【法院动态】第57期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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