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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微刊•61】沧州交警提醒“这才是正确的停车方式”!

沧州交警微发布
2020-08-07 18: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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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创建文明城市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文明参与交通,需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文明规范有序停车。

沧州交警请您正确规范停车!

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

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的,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车泊位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单位、居民小区及其门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或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或已取消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参与。希望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够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

原标题:《【创城微刊•61】沧州交警提醒“这才是正确的停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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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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