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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领导让我办案多“关照”,怎么办?在线等……

2020-08-10 23: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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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人民警察,办案时不怕辛苦不怕累,就怕老熟人老同事老领导给你一个眼神自己体会:还请手下留情,在这个案子上多多“关照”。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别急,如果哪位领导干部让你这样做,

就是违法干预司法活动。

违法干预司法行为,具体有以下几种行为: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

答案很简单: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啊?要留痕、记录,我会不会被报复?

不要怕,我们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

��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名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受到处罚,另外4名检察官按照要求记录并报告了相关情况,免除了责任追究并得到充分肯定。

2018年6月,时任某市级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的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正在办理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告知陈某该案会依法办理。

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陈某打电话,询问该院正在办理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是否起诉到法院、何时起诉到法院,能否关照一下?郝某、陈某予以拒绝,并告知陈某不要来说情。

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刘某正在办理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亲人进行会见,刘某予以拒绝。

2019年8月,王某、郝某、陈某、刘某等4名检察官,对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并及时向组织报告。

2019年8月,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某市人民检察院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2019年9月,某市检察院在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大会上,对该市辖区内基层检察院王某等4名检察官自觉抵制打探案情、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等行为,并主动记录报告进行了充分肯定。

原标题:《老领导让我办案多“关照”,怎么办?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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