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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申报!每平米奖补700元!

2020-08-12 12: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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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成为老年人群体的共同追求。

新建30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是我省2020年民生实事之一,全省30个建设指标中咱晋城争取到了4个,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好,助力晋城市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尽快落地,日前,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市县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01.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创品牌、可持续”的发展思路,以满足城镇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逐步实现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02.基本原则

重点解决市辖区中人口规模较大、养老服务设施未配置或功能不全的中心社区或社区。

充分依托社区现有资源,采取改造、新建、购置等多种形式,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面积原则上在500—2000平方米。

坚持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市场主体投资、运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市场主体投资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已有设施改建社区养老照料中心、老年餐厅等。

坚持专业团队干专业事的发展思路,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原则上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

按照“示范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推进原则,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培育发展一批专业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养老服务运营主体,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0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遵循“合理选址、方便老人”的原则,组织所辖区进行统一申报(具体要求和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经市民政和财政部门评选审核后,报送省民政和省财政部门,省民政、财政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选址布局情况、功能规划设置、运营主体选择、配套资金承诺、示范带动效应等因素排序,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择优选择养老需求大、规模适度、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奖补。

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奖补、分级负担、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可持续发展。

市、县级财政按照改造或新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实际建筑面积7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 市辖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原则上2000㎡为奖补上限;

✔ 非市辖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原则上1500㎡为奖补上限。

城区、陵川县奖补比例为市级财政负担40%,县级财政负担60%;

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奖补比例为市级财政负担20%,县级财政负担80%;

补助资金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装修装饰、维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等养老服务用途,不能用于房屋租赁和运行经费。

市民政部门将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五大基本原则提出绩效考核要求,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对于考核较好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支持项目中予以倾斜;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市、区),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在选择第三方运营主体时要严格把关,运营主体应具备养老服务法人资格且连续从事养老服务不少于一年,不得转让转包服务。

要落实投入责任,公建民营服务设施原则上无偿提供给市场主体使用,并对市场主体进行年度评估,经评估服务质量不达标、内部管理不规范、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运营主体应及时予以调整。

来源:晋城民政

编辑:董雅连

责编:闫花花

主编:晋小画

监制: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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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来申报!每平米奖补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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