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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出台《宁夏公安机关“无人警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2020-08-12 16: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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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首个针对“7×24小时”自助服务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宁夏公安政务服务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近期,公安厅出台《宁夏公安机关“无人警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无人警局”的概念、建设标准、外观标识、功能区设置、自助机布设、自助办理事项内容、安全管理7方面内容,体现了宁夏公安政务服务的鲜明特色,源头规范和保障“无人警局”建设质效,确保“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为落实“公安窗口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打造“30分钟便民服务圈”奠定坚实基础。

《规范》指出“无人警局”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依托派出所、警务室或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打造的7×24小时全天候方便群众自助办理公安业务的场所。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无人警局”应当综合考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需要、人口居住密度、交通出行等因素合理布设点位,防范解决各地各警种推广建设“无人警局”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可能出现的无序建设、盲目建设等难点和问题。

《规范》明确“无人警局”自助服务场所应按照公安机关窗口标识标准等规定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应独立封闭,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基本颜色为警蓝色和白色,应设置“人脸识别、扫描二维码”智能门禁系统,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配备必要的反恐防暴设备,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规范》要求“无人警局”自助服务场所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摆放警民联系箱、意见箱(簿)等设施,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运行管理细则,加强网络环境安全保护,确保“无人警局”运转高效有序安全。

《规范》重点对“无人警局”布设的自助办理一体机及群众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予以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在配置和布设自助一体机时,应按照“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次办成”要求,首选汇集户籍、出入境、交管3个警种业务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一体机,并超前考虑,预留硬件孔位,支持硬件扩展,引入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更多智能化、人性化设计,实现24小时“不打烊”办理业务。多功能一体机应提供但不仅限于目前已经实现的22项公安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更多更广更全的服务功能,实现业务办理多样化,把更多群众急需急盼的业务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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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安厅出台《宁夏公安机关“无人警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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