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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法院公开宣判张建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20-08-13 09: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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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随着法槌落下,备受关注的张建平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子长市法院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建平自2008年起从事民间放贷,为攫取巨额利益,从2011年起,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巨额资金。在索取债务过程中长期纠集被告人李某红、郭某平、李某雷等9人,采取滋扰、跟踪、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吵不闹,赖着不走”的方式到被害人的单位或住所索债,扰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张建平为首要分子,李某红、郭某平、李某雷等9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

根据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子长法院依法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张建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次宣判彰显了我院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不移的信念、战之必胜的信心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严重恶劣的、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依托法院审判职能,重拳出击、多措并举,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全面贯彻落实“一案三查”相关要求,对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案件清零、行业清源同发力、同推动,做到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原标题:《子长市法院公开宣判张建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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