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美丽庭院 | 石楼镇居民小院的风采

2020-08-12 17: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Beautiful courtyard

每个人心中都想有这样一座小院,

篱笆为院,花木为墙。

晓起推窗,即见花草繁盛,

漫步院中,便闻草木清香。

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环境优美,景色宜人。

我有庭院一方,

胜过诗和远方!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

石楼镇是怎么做的。

今年以来,石楼镇妇联积极响应区妇联号召,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把“美丽庭院”作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家庭“小美”促乡村“大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创建美丽乡村。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镇党委牵头,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统筹协调、督导美丽院创建。以“六美”为创建标准,研究制定了《2020年石楼镇“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6个村360户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分成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包户指导、学习培训、督导验收四个阶段,有序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落地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镇妇联联合各村妇联主席,充分发挥妇女同志的宣传组织优势,连续2周走街串户,对全镇360户进行走访,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意义,讲解“六美”创建标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主动清理庭院、打扫卫生、养花种草,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来。同时,建立微信群,线上线下同频发力,大家相互借鉴、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氛围,达到人人动手,个个出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培训指导,激发创建活力。

将创建标准入户发放至各村,进行系统学习,指导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韵”制定各自“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及长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定期听取各村“美丽庭院”进度汇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镇妇联每周至少3次,进村入户指导工作;各村村支部书记带头支持,带领村两委干部入户指导,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工作开展。积极组织参观培训,提升创建水平。坚持 “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4月初,组织各村妇联主席、“美丽庭院”示范户到坨头村成教中心实进行参观培训,学习花卉种植、养护技巧,讲述“美丽庭院”故事,展示“美丽庭院”成效,分享借鉴“美丽庭院”创建经验。

通过培训指导,逐渐激发了各村创建活力。

双柳树村打造了“庭院花园休憩为一体”的特色庭院;

襄驸马庄村因地制宜,打造了集观赏与食用为一体、菜园与鸟园为一体的特色庭院;还有以千奇百怪的树根作为花架,摆放形态各异多肉组合的特色庭院,同样别具一格。

村民段宝忠家小院

蜕变前后对比照

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发散思维、突破创新,全镇“一村一品、一户一韵”格局已经初见成效。

四、注重有效结合,提升整体效果。

把“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与镇村重点工作有结合,整体推进,互利双赢。

一是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通过对自家房前屋后,屋内室外进行彻底清理整治,整洁自家庭院的同时,也提升了镇域整体人居环境质量。

村民康金华家小院

蜕变前后对比照

二是与垃圾分类有机结合。把垃圾分类作为“美丽庭院”创建内容之一,通过入户宣传指导,发放宣传材料,引导广大居民垃圾分类从家庭做起,自觉执行分类标准,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村民王艳英家小院

蜕变前后对比照

三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逐渐形成“点连线、线成面”的整体格局,通过示范户引领,带动全村各户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中来,最终打造出特色片区、特色路线等“一村一品”的整体效果,有效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如今

走进石楼镇“美丽庭院”示范户

绿植花卉恣意盎然

瓜果飘香引人沉醉

看花枝堆锦绣

听鸟语弄笙簧

方寸之间 惬意悠然

下一步

石楼镇将继续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在全镇12个村全面铺开

村村竞美丽、户户争出彩、人人齐参与

共同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原标题:《美丽庭院 | 石楼镇居民小院的风采》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