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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场 !今天,南通中院曹忠明院长为南通市政府机关讲民法典

2020-08-14 18: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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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下午,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南通法院民法典讲师团团长曹忠明应邀给南通市政府机关作了题为《民法典:权利和秩序的保障》的专题讲座,市政府机关70余人参与旁听,这是南通法院民法典讲师团第156场讲座,截至今天,全市法院累计开展民法典宣讲159场。

曹院长以民法典五次编纂的历程和重大现实意义开始,结合南通法院近年来的典型案例,重点从民法典所确认的民事权利、追求良法善治、划定公权力的边界三个方面,生动具体地讲述了民法典所彰显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精神内涵。

曹院长阐述了法律上权利的概念,他指出,权利在实质内容上表现为特定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物质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但不是所有的利益都是权利,只有为法律承认和保障的利益才是法律上的权利。利益是权利的“原子核”,权利是法律的“细胞”,权力是权利的“细胞壁”,部门法是一个个权利和权力构成的“组织”,而利益、权利、权力、法律,则构成了国家和社会秩序“系统”。

曹院长以“杜国华诉赵中华、上海双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周庆荣诉海安民政局收养登记案”“陈宏和陈叶诉通州区张芝山镇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等南通法院典型案件为例,讲述民法典中的好人思维制度、绿色理念和交易规制等亮点特色,并重点讲述了民法典对私权利的保护和对公权力的规制,即公权力应维护和保障私权利、公权力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行使公权力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宣讲受到了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结束后,曹院长代表讲师团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筱融赠送了讲师团的纪念徽章和纪念证书。

(来源:市中院青工委)

原标题:《第156场 !今天,南通中院曹忠明院长为南通市政府机关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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