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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

2020-08-16 15: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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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我市发布《鹤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鹤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完善会议信息公开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持续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市政府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中国(河南鹤壁)”等平台规范发布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推进服务和结果公开。围绕“营商环境提质年”活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围绕促进中心工作,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六)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比照“公开属性”模式,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府、部门公文运转流程,实现政务公开要求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市长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八)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围绕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全面解读好“六稳”“六保”相关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释放更多积极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九)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探索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委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一)持续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交通、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及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医保局、扶贫办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围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三)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依托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四)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完成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全面展示鹤壁城市形象。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网站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推进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平台和资源统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考核指标要求,继续执行季度抽查,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五)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制订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继续清理整合。围绕中心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国务院和省直有关部门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的制定或修订情况,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鹤壁供电公司等)

(十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明确领导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九)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十)规范考核评估。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考核,优化政务公开评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鹤壁政务

编辑:栗阳

总值班:郭红艳

监制: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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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鹤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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