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做良好生态环境的捍卫者——记铁西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红等四人污染环境罪一案

2020-08-21 16: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由于我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该行为将会造成电镀污染物含量超出国家标准270倍的严重后果,在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教育下,我通过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影响,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就此行为特此登报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同时,我保证以后绝对会严守法律,不会再做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危害国家的行为。”2020年8月21日14时,在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被告刘某红等四人污染环境罪一案全体被告人在承办法官及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共同监督下,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红亲笔签下了包括以上内容的《赔礼道歉书》,随后承办法官当庭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至此,铁西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红、刘某柱、史某某、马某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告结案。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红及另外三名刑事被告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同时也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不再从事涉及污染环境的行为。此外,按照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铁西区法院已责令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红缴纳因其非法电镀行为造成土壤污染,进行底泥处置的费用人民币5000元。同时,也以判决形式告知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红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铁西区法院在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秉持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同时,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此外,也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作出了具体贡献。

RECOMMEND

作者|牟嘉

编辑|金鑫

校对|张馨月

觉得好看 请点这里!

原标题:《做良好生态环境的捍卫者——记铁西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红等四人污染环境罪一案》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