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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传真】北林:“捡来”的犯罪

2020-08-24 16: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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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一司机在加油站加油时捡到一张加油卡,以为自己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一时产生贪念占为已有,盗刷了加油卡内近6000元的全部资金,却没成想因法律意识淡薄酿成大错,走上了悔恨终生的犯罪道路。

2019年3月27日17时许,北林区人兰某在密山市鑫岳加油站加油时,发现自助加油机卡槽内有一张加油卡,于是将卡退出后偷偷的藏在身上,并于当月28日、31日分别在牡丹江新城加油站和吉林通化A区七合加油站将该加油卡内近6000元余额全部消费掉。2019年4月8日,兰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列为网上逃犯。

近日,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东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因涉嫌盗窃罪被上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兰某近期出现在北林区。经工作,锁定嫌疑人兰某可能藏匿于北林区东富镇某村。8月14日,民警在北林区东富镇某村将兰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兰某对其捡到被害人遗失的加油卡并将卡内余额全部盗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已被原办案单位解回。

警方提示:

在明知加油卡为他人遗忘物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刷他人加油卡的行为,符合盗窃行为的违法构成,盗刷数额达到盗窃犯罪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犯罪。

民警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加油卡最好设置密码,使用加油卡后,一定记得及时取回卡。一旦不慎遗失,应立即联系办卡的加油站或官方客服,冻结加油卡,避免进一步损失。如果具备条件,应回到丢失油卡的加油站点调查监控视频,掌握基本情况后通过监控中的车牌号寻找司机并与其取得联系。要求捡卡人归还油卡,并根据消费明细等证据协商具体赔偿金额。如果对方拒绝归还或者拒绝赔偿,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标题:《【一线传真】北林:“捡来”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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