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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防止莫桑比克口蹄疫传入中国

​@​海关发布
2020-08-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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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 ​​8月25日发布《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96号(关于防止莫桑比克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全文如下:

2020年8月14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公布莫桑比克马普托省(Maputo)发生1起牛口蹄疫。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莫桑比克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偶蹄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莫桑比克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莫桑比克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莫桑比克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原题为:《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96号(关于防止莫桑比克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责任编辑:万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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