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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号召全社会开展向陇南等重点地区捐赠活动
今年8月以来,受多轮强降雨过程影响,陇南、甘南等地发生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害,尤其以8月14日以来文县、宕昌、舟曲、迭部等县灾情最为严重,造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损坏极其严重,大量房屋倒塌损坏,多名群众遇难失踪。面对严峻灾情,省政府于8月13日启动省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随着灾情的进一步加重,又先后将Ⅳ级响应提升为Ⅲ级、Ⅱ级,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我省灾情已于8月19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众志成城、迅速应对,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目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受灾县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现号召全社会向陇南等灾区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全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尽快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为便于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进行爱心捐赠活动,现将接收捐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赠物资接收方式
捐赠物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中心接收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
接收人:蔡倩
联系电话:0931-7608087,17739905195
二、捐赠资金接收方式
捐赠资金由甘肃省财政厅捐赠资金专项账户接收
账号名称:甘肃省财政厅
账号:27000000000227101
开户行:国家金库甘肃省分库
大额行号:011821001005
联系人:马玲莉
电话:0931—8891304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邮编:730000
三、注意事项
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单位、个人或企业等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和款物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
陇南市开通接收捐赠渠道
公布捐款和物资接收方式
陇南市发生特大暴洪灾害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为进一步规范捐赠程序,尽快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陇南市抗洪救灾指挥部发布公告,决定开通接收捐赠渠道,即日起接收捐赠款物(非定向)。
公告指出,对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捐赠总联络:杜舟林 陇南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309398350
一、捐款接收方式
接收单位:陇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9―8259871
募捐账号:62001680101051502596
户名:陇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831030018
联系人:哈雷 18993905281
二、物资接收方式
接收单位: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13993969290
接收地址:陇南市物资储备中心(武都区石门镇水地坝村)
三、注意事项
1.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单位、个人或企业等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捐款捐物时请注明“陇南市暴洪灾害灾区捐款”。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原标题:《甘肃省号召全社会开展向陇南等重点地区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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