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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示

2020-08-26 19: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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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在以下地点启用电子警察,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接打电话、闯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将电子警察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振华街与迎宾路路口、街心公园路口、万人商厦路口、新华街与沙河路路口、火车站路口、振华街与高庄路路口、廉租房路口、新建路与青年北路路口、新华街与文兴路路口、灵丘高速路口、平型关高速路口、振华街与迎宾路路口、平型关大街与泽水河路路口、平型关大街与新建北路路口、振华街与青年南路路口、东河南村路口、沙涧村路口、黑龙河卡口、北洋小学卡口、乐陶山卡口、高速路南卡口、固城卡口、落水河卡口、巍山北路卡口、支家洼卡口、红石塄卡口、液化气站卡口、西福田卡口、唐之洼卡口、唐河水库卡口、刘庄卡口、上寨卡口、河浙卡口。

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1日

原标题:《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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