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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忻州任免一批干部,长治公示一批拟任职干部

2020-08-26 21: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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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至2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实施;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太原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太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名单。

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名单:免去庞娟的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师旭东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决定免去姚晓蓉的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昆的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张顺军、张康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文皓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郭立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公告

公 告

(一)

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杨彦清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书恩的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陈爱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永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剑峰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爱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杜国年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樊永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郭俊秀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吕建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王雁玲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的职务;

赵飞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2020年8月25日

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杜劼,现任黎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86年4月生,武乡人,大学学历,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正科级检查员,黎城县纪委副书记,2017年3月任现职。

吴辰鹏,现任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正科级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79年6月生,屯留人,大学学历,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督室正科级检查员、第六纪检监察室正科级检查员,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2019年5月任现职。

张鹏,现任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76年8月生,沁县人,大学学历,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沁县册村镇党委书记、镇长,沁县纪委副书记,2017年3月任现职。

王彦峰,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正科级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67年6月生,沁县人,在职大学学历,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正科级主任、第二审查调查室正科级主任,2020年6月任现职。

王建军,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正科级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70年3月生,沁水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2月参加工作(招工),2004年6月以公开考录方式进入市检察院工作,曾任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正科级检察员,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正科级主任、第四审查调查室正科级主任,2020年6月任现职。

王斌,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正科级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1978年6月生,沁县人,大学学历,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市纪委监委第四执纪监督室正科级副主任,2019年5月任现职。

平华,女,现任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正科级副主任,拟任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978年7月生,壶关人,在职大学学历,201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6月参加工作,2017年5月任现职。

刘江,现任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正科级副部长,拟任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1980年11月生,武乡人,大学学历,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室正科级副主任、第七纪检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厅正科级副主任,2017年3月任现职。

龙晓霞,女,现任市纪委监委驻市能源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拟任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1975年7月生,平顺人,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司法局纪检组副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9年9月任现职。

张浩波,现任壶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1977年1月生,平顺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平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中五井乡党委书记、乡长,东寺头乡党委书记、乡长,壶关县纪委副书记,2017年3月任现职。

王瑛,现任上党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1974年4月生,上党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治县郝家庄乡常务副乡长,韩店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西池乡党委书记、乡长,长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2018年11月任现职。

王茹,女,现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科级副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1973年1月生,阳城人,在职大学学历,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正科级检查员,2017年3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长治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长治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046000

举报电话:0355-12380,0355-2112075、2192600(传真)

短信举报:182-355-12380

12380举报网站:http://www.cz12380.gov.cn

长治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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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综合

长治党建网、忻州日报、太原发布

原标题:《太原、忻州任免一批干部,长治公示一批拟任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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