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和龙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盔一带案例)(涉牌涉证案例)天热未戴头盔被拦下 结果一经查实属无证

2020-08-27 16: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8月5日,和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安排在辖区龙东线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及统一行动日活动。

约12时50分左右,一辆三轮摩托车沿龙东线88公里200米处由南向北行驶,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将其拦下带至检查点。驾驶人车某情绪激动,称天气太热,容易出汗,没戴头盔。后经民警查实,摩托车驾驶员车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款500元、未戴头盔处罚款50元。在证据面前车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当场表示确认无异议。

自“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大大减少,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都能遵章守法,且手续齐全,佩戴头盔。夏季炎热,不少摩托车驾驶员嫌热不戴头盔都被交警逐一劝导。希望广大市民能忍受一时炎热,不要存在侥幸心里,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原标题:《和龙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盔一带案例)(涉牌涉证案例)天热未戴头盔被拦下 结果一经查实属无证》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