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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共审首起涉黑案件

2020-08-28 10: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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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罗志卫担任审判长

8月26日至27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曹某等1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兴法院开庭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由资兴法院院长罗志卫担任审判长,资兴检察院检察长李雨林出庭支持公诉。省人大代表王彬、郴州市人大代表曾玉梅、资兴市人大代表黄健、资兴市政协委员段朝晖、郑伟、媒体记者及被告人近亲属等近50人参加旁听。

检察长李雨林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曹某纠集张某华、焦某某、曹某豪等人在资兴市城区及周边乡镇等地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介绍卖淫等数十次严重暴力或者软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充组织实力;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收债等手段,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人数较多、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内部管控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该组织在资兴市城区及周边乡镇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资兴市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彰显声势,谋求非法利益,该组织及其成员先后实施了5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开设赌场、介绍卖淫、非法拘禁、强奸等9项罪名,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另有1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致数十名无辜群众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受损。该组织成立后,为组织及成员的利益,由曹某、张某华、焦某某、曹某豪直接参与或策划、授意、指使,在郴州市城区、资兴市、永兴县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43起,包括故意伤害1起、聚众斗殴4起、寻衅滋事27起、妨害公务1起、非法拘禁1起、介绍卖淫4起、开设赌场5起。

代表委员旁听案件

为确保庭审高质高效进行,资兴法院制定了严密的庭审及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方案,并于8月20日组织了庭前会议,归纳争议焦点,既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节约了庭审时间,提升了庭审质效,为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升庭审流畅性创造了条件。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出庭公诉人、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切实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资兴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共审首起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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