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致敬扫黑英雄⑪丨勇当扫黑除恶急先锋——记昭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松林

广元政务
2020-08-29 22: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担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松林先后主办的向某某恶势力集团案,抓获6人,6人均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主办担任吕某某、张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案,抓获7人,移送起诉7人;主办担任冯某、杜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案,抓获11人,移送起诉7人。截至目前,参与和主办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个恶势力集团案以及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3件,抓获66人,其中,刑拘60人,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44人。

2018年至2019年,为打掉盘踞青川20余年、严重腐蚀青川干部队伍、令当地群众闻风丧胆的陈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松林主动请缨,联合专案组驻扎办案基地连续工作七个月之久,最终成功告破,该案成为我市第一起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也是被中央督导组称赞为办得好的涉黑案件。

缜密排查,从“不敢说”到“主动说”

侦办陈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时间跨度长达20余年,受害者多,且涉及在职工作人员若干。案件的突破关键在于线索。按照专案组安排,王松林带领一个小组全面开展线索摸排。经过周密考虑,他们一边设立信访接待、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落实专门力量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结合摸排、调查、走访,现和搜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00多条。一边按照“边摸边查、边查边打、边打边摸”的方针,本着见疑不放的原则,政法机关与纪监机关同时开展核查,循线深挖,彻查腐败问题线索,揭开该涉黑组织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在线索摸排过程中,许多老百姓忌惮主犯陈某某的恶名及其犯罪组织的长期欺凌,不敢坦露其罪行,担心打击报复,官官相位,无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王松林坚持每天夜里带领一个小组人员,采取深夜入户、单独见面等方式,认真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表明打击犯罪决心等行为,让当地老百姓最终放下心里负担,积极举报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一改往日的忌惮,主动搭乘班车到昭化区公安局反映线索。该案侦破初期,收集群众反映线索200余条,向市局扫黑办上报、移交有价值线索20余条,向纪监委上报“保护伞”线索2条,人大代表违法犯罪线索1条,3名公职人员接受纪监委组织审查和调查。

攻坚克难,从“狡兔三窟”到“认罪服法”

黑恶案件办理的难点是固定证据。“11.23”黑社会组织性质专案的主犯陈某某长期与政法机关打交道,家中也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预审对抗意识和反侦察能力。为固定证据,把“11.23”专案办成铁案,作为分管扫黑除恶的副大队长,王松林可是绞尽脑汁。王松林总是在深夜结束当天工作后再花一小时深入研究主犯陈某某、段某某的经历、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等,力争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期间,逐步采取政策攻心、教育感化,因势利导,分别瓦解,促其坦白,固定了相关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外围证据终于锁定其涉黑犯罪事实。在案件侦办关键期,犯罪嫌疑人家属找他请求网开一面,被王松林严厉拒绝。

业精技熟,用敬业书写忠诚和执着

“王松林身上最明显的特质,就是业精技熟,勇于担当。”“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综合能力特别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查办的所有黑恶案件,他都一一参与,功不可没。”“他侦查能力超强,业务上的问题有问声即有答声。”……这是王松林的领导、同事给予他的高度评价,也将他忠于使命,勇于担当的刑警形象勾勒得更加清晰。

2018年底,广元市公安局指定市局刑侦支队和昭化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23”专案组,全力侦办“11.23”陈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鉴于案情重大,心思缜密的王松林主动申请担任专案内勤,发挥着沟通上下、环节衔接、线索分类、资料归档等作用,具体到案件侦办过程中,每一份询问笔录、讯问笔录、书证、物证都必经王松林的手进行整理、归纳、汇总。该案办结以后,形成卷宗150余本、证据材料2万余页、一份笔录长达400余页,统计案件110起,创建各类表格、图册20余份,2019年6月24日,该案向检察机关顺利移送起诉,并随案移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价值1100余万元。

扫黑除恶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上,王松林勇当急先锋,永远身先士卒,他说:“维护社会平安,是我坚持一生的任务。”

来源:广元政法

广元政务

原标题:《致敬扫黑英雄⑪丨勇当扫黑除恶急先锋——记昭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松林》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