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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进乡村

2020-08-31 11: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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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第四宣传组在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朝东组长的率领下,深入到振太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专项活动。

宣传组在振太镇机关集中宣传1场,深入到塘坊村委会及白沙田组、街子组,沙河村村委会及湾子塘组、三家村组,长安村委会及卢山组、啊赖组,文兴村村委会及旧家箐组、黑蛇组,文缅村村委会及大沟边组、帮雅组,完成5个行政村、10个村民小组的宣传任务,受众300余人。

开展此次宣传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环境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民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率,形成全民关心、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提高公民保护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形成全县上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以“法治进乡村”形式,通过以案释法、播放音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保护、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及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队员用朴实的语言,讲述法规、政策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学法、守法、尊法的公民,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感化身边的人,切实提升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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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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