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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政法委书记“加减乘除”法解读“双助双化”工作怎么干

2020-09-02 08: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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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铜川市“双助双化”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分别听取了铜川市印台区委政法委和印台法院的经验交流,针对铜川市委政法委、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双助双化”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西林用“加减乘除”法,向与会的县区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综治中心主任等领导,解读开展“双助双化”工作要明晰意义、厘清路径怎么干。

铜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西林说:法院助力市域治理法治化,网格助力审判执行高效化,以小切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大创新的“双助双化”工作,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铜川市委政法委、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借鉴印台区“双助双化”工作经验,反复调研总结形成了全市“双助双化”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各区县要以“双助双化”工作为新的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实现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更高水平平安铜川建设的的“双赢”。

提高政治站位,明晰开展“双助双化”工作的现实意义

这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明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要求“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因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必须践行的政治担当,决不允许“刹车”观望,更不允许“停车”等待。

平安陕西建设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高标准抓好试点示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强化科技支撑,以市域平安为全省平安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市域是观察矛盾风险走向的晴雨表、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的主阵地、是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的大平台,市域的平安是地区整体稳定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拉高标杆、抬高标尺,以更高水平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铜川建设。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试点城市,而我市城镇化率高、市域面积大等特点也为我们高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供了天然优势。市委书记杨长亚书记在平安铜川建设会议上也着重强调:“要创新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铜川,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必须以“双助双化”工作抓手,因势而动,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结合实际创造具有时代特征、铜川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这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内在需求。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旨在通过科学完备的立法,公正权威的法律实施,普遍自愿的守法,务实有效的法律监督,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既需要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也需要建设优质完备的市域法律服务体系、多元稳健的市域秩序修复体系和德法相伴的市域信仰培育体系。开展“双助双化”工作,就是人民法院针对社会法治需求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特点,主动延伸服务、延展职能,通过开展覆盖城乡和企业的“无讼品牌”创建工作,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就是通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构建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实现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服务超市”的双向发力。从而通过法律服务纵向到底、多元解纷横向到面,使法治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治理效应充分释放。

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来看,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均具有内在一致性。将从乡村社会治理中诞生的“枫桥经验”向市域社会治理延伸,正是市域社会与乡村社会融合发展的现实要求,两者之间存在着重要的互动和助推关系。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统筹联动、开放共治的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在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整合政法部门、其他部门、群团组织的力量,引导广大社会成员以主人翁精神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近年来,无论是富县的“两说一联”机制,还是凤县的“‘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无不是在党委领导下,多部门协同作战所创新打造的社会治理模式。而我市虽然也打造出了“和为贵”调解室、王玉理调解室等解纷品牌,但部门协同的合力尚未有效凝聚、多元纠纷的效应未能充分彰显,因此,开展“双助双化”工作,就是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着力构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命运共同体”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这是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综治中心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全新组织形式和工作载体,承载着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市按照项目化推进、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多元化共治、实体化运行的思路,全力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形成了四级中心体系落地见效、信息化支撑效应初显、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实体化运行有序实施的良好格局。6月18日,全省综治中心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受到肯定。但在为综治中心建设夯基垒台、立梁架柱的同时,综治中心建设所暴露出的实体化、实效化不足的问题不容忽视。为此,我们必须以开展“双助双化”工作为契机,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实现综治中心功能由社会治安向民安民生转变、由各自为政向合成作战转变、由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由严防管控向心治心安转变、由年终考评向全程评价转变,力争把我市综治中心建设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唱得出、叫得响的品牌。

这是推进法院审判执行高效化的必然选择。随着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日益增长和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持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从2015年的5829件增长到2019年的10572件,5年来增幅高达81.37%。案件量的高位攀升,既给办案法官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也对人民法院办案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双助双化”工作,一方面是通过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诉讼案件增量。另一方面是通过借助网格员队伍人数多、分布广、情况熟、底数清等优势,协力解决法院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从而依托外力提升审判执行效率。通过“双助双化”工作双向做“减法”,最终达到为法院法官减负,为社会治理减压的双重效果。

细化工作措施,厘清开展“双助双化”工作的推进路径

要善于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做好“加法”。一是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各基层法院要充分利用法院审判和办公场所,着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第一课堂”、审判法庭“中心课堂”、人民法庭“巡回课堂”等法治教育、“三官一律”进村(社区)“便民课堂”等“四个课堂”,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二是汇聚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沟通,整合宣传力量,组建法治文化宣传队伍,就法律基本知识、德治理念、多元解纷等内容到所在区县的乡镇、村、组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自媒体平台,积极传播社会文明,引导人民群众诚实守信、宽容自律。三是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要充分发挥市中院已经部署并形成体系的“一周一案三问”普法微课堂平台,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让典型案例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树立人民法院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要持续推进市中院去年部署的“百名法官进百企”工作,为辖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式服务,推进法律培训的定期化,合同指导常态化、庭审观摩的规范化,巡回审判的便民化,努力使该项工作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防火墙”。要对司法数据、综治数据进行精准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发送关于社会治理、行业治乱等方面的司法建议。要积极参与自治建设,联合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无讼网格”等法治创建活动,指导自治、引导德治、保障法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要善于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做好“减法”。一是要利用综治中心搭建纠纷化解的“大平台”。要做实区县级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集中化解职能,积极整合信访、政法、行业部门各方资源,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定期进驻,对区县级综治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要通过诉非分流、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手段,推进矛盾纠纷、群众信访、诉源治理“就地解决”,努力实现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真正让群众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信访投诉“最多跑一次”。各基层法院要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业务指导,在法律知识、规则适用、调解技能上对调解队伍开展培训,努力将人民调解员队伍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二是要推进法院诉前纠纷化解的“一站式”。各基层法院要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在统一裁判尺度、强化诉前预判的基础上,引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力争把纠纷化解于诉前,确保诉与非诉无缝衔接。要加强诉讼引导,在登记立案前告知当事人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期限、成本、诉讼风险、执行风险以及诉讼时效等内容,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的递进次序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化解方式。要严格落实调解前置程序,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全面实现诉前分流。要做实委派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机制,促进诉非机制有效对接与功能互补。三是要实现分、调、裁、审的“一体化”。各基层法院要配齐配强速裁庭(速裁中心)工作力量,将简易、小额案件分流至速裁庭(速裁中心),疑难复杂案件分流至审判团队,推动40%的法官前端分流化解大批简易案件、60%的法官后端审理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简单案件“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六速”审理机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快慢分道的目标。

要善于在网格协助审判执行上做好“乘法”。一是要在网格员协助送达环节提速。当前,法律文书送达难成为影响法院审判效率的重要掣肘,而网格化管理通过网格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管理,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为此,要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的资源优势,借助网格员与居民“零距离”接触,对辖区人和事了如指掌等有利条件,实现精准而快速地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从而达到压缩审判周期、加快审判节奏的目标。二是要在网格员协助执行环节增效。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现象还未从根本上杜绝,执行环节查人找物难的问题还需加力破解。为此,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员在其所负责的片区内“人缘广、地域熟、社情熟、民情熟、信息灵”的特点,发挥其与群众联系紧密,熟悉村(居)民近况及历史背景、财产状况、流动情况等优势,推动网格员全面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提供财产线索和协助案件执行等工作,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依法维护和实现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三是要在网格员协助调解环节添力。网格员队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千里眼、顺风耳”,而无论是基层调解组织亦或是人民法院在纠纷调处中,都需要发挥地缘和熟人优势,从而会使案件调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可将热衷调解工作、具备调解能力的网格员纳入兼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队伍,对基层调解组织、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委派给网格员调解,并通过加强激励机制建设,从而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化解效率。

要善于在信息化建设上做“除法”。当前,智能化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极大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率。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增量”。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在线调解平台建设经验,各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综治中心要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形成网上调解合力,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插上“云”翅膀、增添新动力。区县综治中心要积极搭建平台、整合资源,通过专网连接,安排专人负责,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上增设协助法院办事模块,即时接收法院推送的协办事项,及时转交网格员办理。要全力提升协助审判执行的效率,对分派给网格员的协助事项,要跟踪督办、限期办理,切实提升协助效率、提高协助实效。

开展“双助双化”工作,是在党委领导下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有益探索,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这艘时代大船上,没有坐享其成的乘客,没有事不关己的看客,每一个人都是责无旁贷的划桨者、搏击者,我们要坚持挑担不畏难、破浪不畏险,重压不歇肩,努力将“双助双化”工作打造成我市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创新典型,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铜川和法治铜川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李成龙)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原标题:《铜川政法委书记“加减乘除”法解读“双助双化”工作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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