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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我院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推行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

2020-09-04 18: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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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全市率先!

S/N/D

苏州高新区推行

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

有效破解“送达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开放再出发”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苏州高新区营商环境,倾力打造“最舒心”、“最高兴”服务品牌,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联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推进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

实施细则

根据8月底落地实施的《苏州高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细则》,今后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登记时,承诺其登记的住所为依法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送达地址可以及时有效接收诉讼文书负责。

承诺确认制度既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登记负担,又有助于提高市场主体履约守诺的诚信意识;同时也将大幅提高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效率,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申报承诺制

近年来,伴随市场经济活动活跃,商事纠纷日渐增多,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依托传统模式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已越来越难满足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加上虚报地址、企业失联等现象屡见不鲜,导致“送达难”这一有碍营商环境优化的问题不断凸显。

推行“申报承诺制”后,市场主体仅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即可完成相关审核,承诺书中专门明确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的内容。申请人需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书所填报的送达地址中包括实体地址,也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

据虎丘法院相关人士介绍,如果商事主体涉诉,法院向其承诺的地址发送法律文书即完成送达。对于确认了电子送达地址的,法院将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信息申报承诺书明确,企业等市场主体应当确保所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真实、准确,人民法院向该地址送达法律文书未被接收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市场主体证明其自身没有过错的,视为送达。

因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或拒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视为送达。

承诺

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的承诺,不仅是对送达事项的承诺,也是对诚信经营的承诺、对履行义务的承诺。

一方面规范了商事登记管理,在明确告知商事主体其登记地址是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的基础上,鼓励商事主体选择电子送达的快捷方式,既避免商事主体未经登记随意变更实际经营地址给交易相对人的风险,解决了政企联系渠道不畅导致诉讼和执法信息不能有效传递给企业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另一方面实现社会共治,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促使商事主体高度重视信用,诚信经营,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虎丘法院将与区行政审批局加强合作,定期沟通会商,及时推送企业填报或变更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数据,立足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在良性互动中推动该项制度落地见效,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

END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供稿:艾家静

原标题:《全市率先!我院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推行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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