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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人民法院快审快判首例 偷越国边境案
2020-09-11 12: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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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景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偷越国边境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臧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5月16日臧某某曾因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被镇康县公安局行政罚款人民币5000元,6月2日又因从孟连县偷越国境至缅甸勐波县做生意,因其要回国定亲,便于6月15日,从缅甸通过乘坐卡车、走路的方式,从缅甸勐波县偷越回到到孟连县境内,后与其余6人一同乘坐王某某驾驶的云ABX718号越野车前往孟连县16日,当车辆行驶至孟连县勐马镇帕亮村东扩大寨咖啡厂旁公安执勤点时,被孟连县公局民警拦截并抓获。
法院认为
庭审中,被告人臧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景谷县人民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景谷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ID: jinggufayuan
原标题:《景谷县人民法院快审快判首例 偷越国边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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