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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猖狂,宁某等18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宣判!

2020-09-14 09: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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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抵押、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

“无需担保、利率极低、秒放贷”

“急用钱,找我们!”

……

您可知道这些贷款广告的背后

可能是满满的套路

如何识别“套路贷”?

今天我们来为您支招!

案情简要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宁某等18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其中,3名首要分子宁某1、宁某2、罗某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十三年又二个月、十年又四个月,共处罚金四十五万至十万元不等;15名集团成员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至一年又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七万元至八千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首要分子宁某1、宁某2、罗某,在湖南省衡阳市城区,分别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招募人员、按照接单(发展客户)、审核、放款的流程进行分工,组建团队进行管理,形成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结构相对稳定的三个“套路贷”诈骗犯罪集团,涉案金额达249万元至52万元不等。

该集团成员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放款快、无抵押”为幌子对外宣传,以在校大学生或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为犯罪对象,抓住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诱骗被害人提供手机通讯录,为后续催收做准备,通过贷款APP平台与被害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期限7日),并在支付借款时以“中介费”“周利息”等名义先行扣除部分费用,实际仅支付被害人少量本金。待被害人还款不能,再以办理展期、以贷还贷、支付逾期费、支付展期费等名义不断垒高被害人债务,并利用电话轰炸软件,向被害人及其亲友群发辱骂性短信、拨打骚扰电话,还制作、发送带有侮辱性的照片催讨债务,给被害人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关于“套路贷”的那些事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此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造成严峻的社会危害性。

二、“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团伙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团伙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采用阴阳合同

采用“阴阳合同”是“套路贷”的典型作案手法。犯罪团伙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一般会马上借给受害人一笔小额贷款(如3万元),但在合同中却会夸大金额(如夸大为10万元),并在合同中约定高额利率。合同签订后,犯罪团伙会依照合同约定金额(10万元)向被害人转账,然后要求被害人马上取现或转出实际差额(7万元)给犯罪团伙,以此产生转账合同约定金额(10万元)的交易流水,造成借款假象,为后续虚假诉讼做好铺垫。或是制造银行交易流水痕迹、支付宝交易流水、微信交易流水痕迹等虚假给付事实。违法犯罪分子将虚高金额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并拍摄被害人持现金照片、视频等“固定”证据,再以“平台费”“家访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由将部分资金回收,被害人实际得款远小于借条金额。

3、故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团伙往往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介绍“业务”或恶意垒高金额

针对部分被害人无法还款的情况,有的犯罪团伙会要求被害人帮忙介绍“业务”,如果被害人向其介绍其他“客户”并办理“借款业务”,则按照一定比例免除部分债务,达到“扩展业务”的目的;有的犯罪团伙会认定违约或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或强行扣押车辆,以此要挟,向被害人主张虚高的借条金额及违约金,要求被害人拿钱赎车,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甚至转押变卖被害人车辆,勒索被害人财物。

5、软硬兼施“索债”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团伙会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家人、朋友索取“债务”。

风险提示

为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

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遇到借款不要慌。无论套路贷最终是否被法院认定为犯罪,对于单纯的借款人而言,这充其量就是民事纠纷,并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千万不要因为被催债而自乱阵脚。

第二,及时报警不害怕。如果遇到对方暴力催债,一定要报警处理,切勿胡乱抵押或者转卖财物,以防止套路贷演化为进阶版。

第三,积极应诉不逃避。如果被起诉,请一定出庭应诉。不少借款人在成为被告、收到法院开庭通知时都极为惶恐,下意识逃避,不出庭答辩,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只有积极出庭应诉,提出抗辩,才有可能让法院通过庭审发现套路贷线索。

第四,保留证据明真相。请尽可能收集借款真实本金的证据,可以是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证人证言等,揭穿套路贷的真面目。

“套路贷”里套路深,

一入套路毁半生。

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

识别“套路贷”,拒绝被套路!

期数:496

文字:刑   庭   刘   芳  张进昌

照片:刑   庭 

编辑:政治部   张雨涵  魏凯强

审核:刑   庭   屈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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