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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朗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20-09-15 21: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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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重庆市政府网站更新的政府领导信息。信息显示,胡明朗现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据公开简历,胡明朗1967年5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曾在广西和公安部任职。1985年他成为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在历经多个基层岗位的历练后,他于2001年底调任河池市,次年出任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胡明朗重返柳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2008年12月晋升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明确为副厅级,2010年初任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7年,胡明朗调任陕西省公安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2018年1月任副省长兼公安厅长,一直到此次赴任重庆。

2018年10月8日,《人民日报》曾刊登了胡明朗的讲话文章《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才能获得不竭动力》。胡明朗在这篇讲话文章中说:鱼儿离不开水,人民公安离不开人民,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必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解决群众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比如,人民群众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我们公安就要上;人民群众遭受电信诈骗,我们公安就要上;人民群众遇到环境、食品、药品犯罪,我们公安就要上。

在陕西政法系统,胡明朗的讲话经常被基层领导提及,大家认为他的话“接地气、针对性强”。

比如他在一次调研信访工作时强调说——全省信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在解决积案难案上下功夫,压实各级信访工作责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力度,分级分类处理信访难题,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注重信访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感情和责任,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好。

2018年3月13日至14日,他在宝鸡调研督导扫黑除恶和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时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要深挖问题线索,重拳出击,除恶务尽,让群众满意,树法治权威。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宣传和群众工作紧密结合,注重综合整治,营造良好声势。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检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8年3月15日至16日,他在渭南调研督导公安工作时说——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标准严,各级有关部门要在从严从快查处上下功夫,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依法打击,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要在实字上下功夫,不下达指标、不摊派任务,但对工作不力、被动应付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5月15日,他在调研社会治安整治及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时说——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为陕西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2018年5月23日至24日,他在洋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说——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汇各方之能、集全民之智,凝聚脱贫工作合力。驻村帮扶干部要带着感情工作,全身心投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在陕西工作任职期间,胡明朗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对于这项工作,他多次强调为了加大信访源头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中、省专门部署开展了信访“四个攻坚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坚决打赢信访案件攻坚战。要进一步加大领导接访包案力度,强化依法解决问题和问责问效,跟进督导督办和检查考核等措施,全力解决好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抓好源头预防,从办理的每一起信访案件中,认真剖析查找自身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补齐短板,提高执法办案、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从执法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

他还说,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一定要强化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带着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信访工作。要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紧盯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着力在解决问题上持续发力见效。要进一步健全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附:胡明朗简历

(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胡明朗,男,汉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1985.01—1985.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艺美术厂工人;

1985.07—1997.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其间:1996.08—1999.0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7—200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其间:2000.07—2000.09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全区公安系统县市〈区〉副局长、副政委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2.10—2002.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

2002.12—200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3.02—2003.04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全国新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学习);

2003.09—2005.0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其间:2001.08—2003.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5.03—2005.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

2005.06—20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

2006.07—2008.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5.09—200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学专业学习);

2008.12—201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2010.01—201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1—2014.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1—2014.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12—2016.11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6.11—2017.07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2017.07—2017.10 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10—2018.01 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兼);

2018.01—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简历来自陕西省政府官网(截至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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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网(窦娣整理)

原标题:《胡明朗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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