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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评论员:切实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2020-09-17 14: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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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为了“早高峰买菜也能随意通行”,浙江杭州一名大爷网上购买了全套交警制服;山西晋中男子冯某身着假警服对中老年妇女实施诈骗;吉林长春一处“黑窝点”非法经销假警服,仓库堆满了棉大衣、作训服、衬衣等衣物……

近期,媒体接连报道了多起非法制售、使用警服等违法犯罪行为,曝光的问题令人警醒。9月10日,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工作,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强烈支持!务必规范使用警服,维护警察权威!”这一决定引发社会关注,获得群众广泛支持,给心存侥幸、试图非法制售和使用警服的人敲响了警钟。

警服是人民警察专用的制式服装,是人民警察身份的重要标志和人民警察形象的重要体现。然而,屡打屡现的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服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队伍形象。尽管一些假警服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但广大群众仍然难以分辨。一些行业制服在图案与颜色搭配方面与警服标志相仿,造成群众视觉混淆。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身着假警服冒充警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了执法环境,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必须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以严密的法律制度、严厉的打击惩治、严肃的治理追责,确保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

法律从顶层设计层面,为维护警察专用标志等权威性筑起坚实屏障。我国刑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从总体上确定了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的专用性,并对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执法依据和制度保障。把“良法”落到实处,要与“善治”相结合,最终体现在广泛宣传、精准施策、精细执法上。

公安部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坚决扛起责任、动真碰硬,决不能治理“一阵风”。既要全面排查警服生产企业、服装制造企业和服装市场,严防非法制造、贩卖警服;也要深入保安服务、小区门卫、停车收费等领域、行业、场所,全面清查收缴,防止非法穿着、使用警服;还要注重在工作中加强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制售、穿用警服,为维护警察形象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实现良好的专项整治效果,还要善于抓住关键、做到有的放矢。从以往案例中可以看出,网络平台是假警服的销售渠道之一。部分商家为了牟利摒弃从业底线,知假售假、屡禁不止,部分网络平台管理粗放、监督滞后,一旦出现问题,也只是“下架了之”,没有将相关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清理网上非法销售警服信息,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力打击、强大震慑,同时,要依法约谈处罚违规商家和平台,坚决问责,以长效的机制、刚性的执行,切实彰显执法威力,捍卫警察的形象和荣誉。

来源:人民公安报

原标题:《人民公安报评论员:切实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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